桃園「超商浩克」事件近日引起全台關注,此事源於中壢一間超商20日竟有一名腹肌壯男大鬧、一度毆傷員警,結果被員警持警棍痛擊12下,但員警也被外界質疑執法過當,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此事若發生在美國,當地警方早已開槍制服。對此,經常對時事發表看法,並在美國紐約定居的網紅廣告小妹則駁斥此說,並分享箇中原因。
廣告小妹昨(21)日在粉專上發文透露,看到不少民眾與網友的留言都表示,若「超商浩克」事件發生在美國,當地警方早已開槍,她也無奈表示:「並不會,當事人沒有手持武器。美國警察如果可以說開槍就開槍,每年就不會有這麼多警察死傷在工作前線。」
廣告小妹坦言,每年的紐約警察募捐活動,她都會盡一份心力,就是因為認為這座城市非常需要警察的存在,但她也不能昧著良心一面挺警方,「超商事件很令人惋惜的地方在於,太多人投射了先入為主的好惡在裡面。討厭警察的趁機狂罵,喜歡以暴制暴的鼓掌叫好。」
廣告小妹看過相關影片後,認為無論是員警或是浩克壯男,其實都只是當下的情緒失控,也希望2人都能得到應有的醫療幫助。雖有部分網友讚同廣告小妹的看法,但也有網友認為這番說辭僅限於理想狀態,「很多時候是一個動作,美國警方誤以為對方有攻擊意圖,就可以開槍。他沒拿武器,衝過來跟你扯在一起,你扯不過他,他奪了你配槍,你怎麼辦?」
廣告小妹則表示,浩克壯男的攻擊意圖必須是「致命性」,例如掏口袋拿槍,「如果明確確定對方無攜帶武器,並且沒有要奪槍,美國警察開槍絕對會被起訴你信不信。」廣告小妹直言,正因美國是非禁槍國家,員警執法時都會有SOP,但無論如何都不可隨便開槍,「哪怕是對方毆打了你,只要生命不受威脅依照比例原則,都不可隨意剝奪他人生命。這是警察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