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健身教練的周姓男子日前控訴,2020年11月參加藝人胡瓜主持的節目《綜藝大集合》,在彩排其中一單元「鐵筒大戰」時,因製作單位沒有做好地墊防護的相關措施,讓他從懸空的滾筒掉落,造成胸椎爆裂、住院多日,更因傷勢無法再從事健身教練,憤而控告該節目製作人應家華、湯允中、張智傑涉及過失傷害罪,另向民視求償400萬元。不過,民事日前已判免賠確定,而三位製作人挨告的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今(6)日第三度宣判不起訴。
《綜藝大集合》為民視的長壽外景綜藝節目,內容以主持人和來賓在全台各個廟宇與當地民眾進行遊戲並發送獎金為主。其中「鐵筒大戰」的遊戲單元是在比挑戰者的持久度,製作單位會在懸空的繩子上綁兩鐵桶;鐵桶間的繩子上設有單槓,遊戲規定挑戰者需要抱著鐵桶,會有大魔王在中間拉單槓甩動繩子,先被「搖」下來的挑戰者,等同挑戰失敗。
2020年11月,周姓男子(下稱周男)參加該單元的挑戰,但在彩排時意外摔落,導致胸椎爆裂住院多日。周男認為,製作單位僅在地面鋪設紅色硬墊,與安排兩位工作人員在旁拿著紅色小塊軟墊準備接住掉落的挑戰者,「根本沒有做好安全防護的設備。」讓自己受傷而無法再從事健身教練、游泳池救生員等工作,進而對民視求償醫療費、看護費等總計400萬元,並對節目製作人應家華、湯允中、張智傑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
根據司法院3月的民事判決書指出,製作單位反駁稱,該事故發生時,湯允中、張智傑已在「鐵筒大戰」彩排的地面上鋪有充填泡棉之軟墊,一旁亦有工作人員手持紅色軟墊,阻擋避免參賽者掉落時身體滾出軟墊之外,「且鐵筒大戰單元自108年11月起納入綜藝大集合單元,並曾就遊戲設備等各項安全防護進行測試,於原告受傷前該單元已播出7集之多,且從未有參賽者受傷,可見被告已盡必要之注意義務,並無過失。」
製作單位續指,周男於彩排前已對遊戲規則及參賽者存有受傷風險已有認識,仍出於自身同意參與鐵筒大戰單元之彩排,故周男已有事先之承諾,「足以阻卻侵權行為之不法性。」加上周男因本件事故有傷害,是因為周男手腳自滾筒上鬆脫,導致其自身掉落軟墊上,「故該損害之發生自與原告(周男)本身之過失有關,被告亦得據以為過失相抵。」、「被告大藝娛樂公司於本件事故發生後已陸續給付原告醫療費、看護費用共24萬4,547元,自應扣除此部分之數額等語置辯。」
最後,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成年男性單腳集中踩踏紅色軟墊時,下陷程度約為厚度的一半,材質已足以荷重,並阻止重力施加時,上方物體直接與地面接觸碰撞的情形。此外,周男參與彩排時,已清楚活動遊戲規則,因此認定周男是願意忍受遊戲時產生的損害。法官陳彥君審理後,認定周男主張無理由,判製作單位免賠確定;至於刑事部分檢察官調查後,今第三度將製作人應家華、湯允中、張智傑不起訴。
責任編輯/邱苡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