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蔡姓男子「想吃牢飯」,竟動起歪腦筋!這名蔡男今年6月晚間持玩具手槍到龍潭區某超商搶劫,店員將收銀機裡8萬多元現金交付給他,但詭異的是,蔡男竟催促店員報警。
今年6月7日晚間蔡男持玩具槍到龍潭區某超商向店員恫嚇「錢拿出來」,店員看持槍的手垂下,槍身塑膠感很重,因此並未理會。但蔡男又加重語氣再說一次「錢拿出來」,店員才將收銀機8萬多元現金拿出。蔡男得手後,並未逃跑,反而問店員「你怎麼還不報警」,在店內待了5至10分鐘才徒步離開返回家中。
蔡男請不知情的父親騎機車載到派出所投案,並交付作案用的玩具槍,警方偵訊後依強盜案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發現,蔡男行搶過程並未施用暴力,逼迫店員就範,不符合強盜罪,而蔡男等店員報警後才離開店裡,其主觀犯意及目的也不在索取店內財物,所以也不算恐嚇取財。
蔡男自陳「心情不好,想吃牢飯」,還提出曾於國軍桃園總醫院「患思覺失調症」就診紀錄。檢方認為蔡男符合自首要件,審酌蔡男的犯案動機,認為其行為最多只構成強制罪;另由於超商工讀生未滿18歲,因此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