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犯人被流放,為何寧願被砍頭也不願去寧骨塔?最怕遇到1支特種部隊,比活著更絕望

2023-09-0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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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許多女犯人一聽到自己被流放至寧骨塔,寧死也不願服刑?(示意圖/取自IMDB官網)

為什麼許多女犯人一聽到自己被流放至寧骨塔,寧死也不願服刑?(示意圖/取自IMDB官網)

中國古代君王為維持社會秩序,制定出許多嚴刑峻法以懲罰囚犯,其中「流放」又稱流刑、放逐,是一種強迫他人流亡的刑罰。古時不僅在中國,世界各國皆有這種刑罰,而流放地通常是離島或極為偏遠的地方,使被流放的人難以返回原定居或活動之處。像中國清朝初期多流放罪人至東北盛京、寧古塔、尚陽堡,中葉以後則常常是伊犁或烏魯木齊。此外,清朝有一支名為「披甲人」的特殊部隊就是駐守在寧古塔,他們平時耕作打獵,戰時披甲上陣,雖地位低,但女性囚犯可不想見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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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流罪

在秦朝前, 流放的期限是12年到無期;魏晉南北朝時期改成最長6年,分近中遠三種距離;唐朝以後縮短至3年(原犯反逆死罪除外)。宋朝則以2年為基數,最多可罰至6年、女性可免(通常新帝即位犯小罪者可獲回中原)。至於清朝初期,多數流放罪人至東北盛京、寧古塔、尚陽堡,尤以漢人居多。順治十二年(1655年)以「寧古塔地遠嚴寒,至其地者九死一生」,改為「將遼東各地量其遠近,酌罪輕重,以為徙所。」但順治十四年(1657年)南闈科場案發,方拱乾舉家數十口判徙寧古塔。

流放是生死搏鬥的歷程,罪犯身心皆承受極大痛苦,多病死途中。清代刑律明訂「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餘準是。」流人每天的食物,均由當地政府供給,犯人經常受到擔負遞解任務的解役兵丁肆意虐待,動輒遭受打罵。即便抵達戍所,貧苦、飢餓等一再威脅性命明末清初詩人、因「丁酉科場案」流放寧古塔的吳兆騫就在給其母的信中表示,「寧古寒苦天下所無,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風如雷鳴電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陰雨接連,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盡凍。雪才到地即成堅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丁酉科場案發生於清順治14年(1657年),歲次丁酉,屢興大獄,株連甚廣。是中國自有科舉以來最血腥的作弊處罰事件。順治14年(1657年),歲次丁酉,先後發生三次科場舞弊案,分別為丁酉順天鄉試案、丁酉江南鄉試案(南闈科場案)、丁酉河南鄉試案。

不過,也有不少文士天性樂觀,不以放逐為惡,在當地從事教育事業,如清初因通海案放逐至寧古塔的楊越,「伐木構室,壘土石為炕,出餘物易菽粟。民與習,乃教之讀書,明禮教,崇退讓,躬養老撫孤。」依《大清會典事例》,清初遣戍東北,有捐馬、修城、認工等放歸方式。

駐守在寧古塔的「披甲人」,讓女犯人寧死也不願多活

滿清入關後,留下大量的披甲人駐守在東北邊境,他們具有多種身分,有漢人、朝鮮人,及其他東北各部族的人,唯一的共通點就是投降在滿人之下,成為邊關的駐軍。而寧古塔位於今中國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在清朝屬東北重鎮,設有將軍治所和駐地,同時也是著名的流放地之一,讓不少犯人望而生畏。

寧古塔讓囚犯們畏懼的原因為該地處偏遠,氣候環境也十分惡劣,更是毒蟲猛獸的聚集地,許多囚犯甚至還沒抵達就已死在路上,就算幸運存活下來,多數還會被處以「世代與披甲人為奴」的刑罰。

在清朝,該處罰屬極刑。而由於披甲人皆為投降之人,所以淪為披甲人的奴隸,意味著地位更加低下,不僅需要整天做勞務,披甲人對奴隸亦有著絕對的處置權,大多數囚犯會被折磨得生不如死,更別說女性囚犯的地位在當時比「營妓」(同軍妓)低賤,一旦被披甲人看上,就會遭到強行霸佔,下場十分悽慘

資料來源:《搜狐網》、《清史稿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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