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查爾斯.龐茲並不是華爾街上第一位前科犯,但他卻是其中最成功的一位。在他的快速致富計畫被揭露為詐騙技倆之後,他成功地使自己的名字變成與「詐騙」詞匯同義!在此期間,他藉由將投資者的資本轉移來轉移去,騙取數百名投資者的數百萬美元,創造了一種現今經常出現的騙局——「龐氏騙局」。
龐茲出生在義大利,他的背景是本書中最不典型的——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他不僅受教育程度低,這在當時是很多人都需要克服的問題,而且在四十二歲之前,他一直是擔任勞工、雇員、水果商販、走私和侍者之類的工作。直到那時,他才決定嘗試從事金融活動。龐茲身材矮小,僅略高於五呎(約一百五十二公分),但他相貌英俊,身材纖細,打扮時髦得體,自信機智,然而真正讓他成為傳奇的是他流利的口才。
他在一九二○年初開始詐騙活動,投入了一百五十美元用於廣告,成立了老殖民地外匯公司(Old Colony Foreign Exchange Company),聲稱會在四十五天內支付百分之五十的利息,在九十天內支付百分之百的利息。龐茲選擇的時機非常好——正值「咆哮的二○年代」的開始,人們有一些閒錢可以花費,並且願意抓住看起來好像有搞頭的機會。他具有超級推銷員的風采,口若懸河地宣傳自己的計畫,使其聽起來毫無風險。
龐茲提出要透過在海外購買國際郵政聯盟(International Postal Union)回郵券來支付投資人如此可怕的高額回報。然後,利用操縱外匯報價,他會在幣值膨脹的地方兌換這些回郵券,賺取差價。
每個人都寄錢給他,包括股票經紀人、他們的雇員、寡婦、女繼承人。錢源源不斷地流入,一開始只是小額,但是當報紙發現這位新冒出頭的金融天才並對此進行報導時,錢就像從桶裡倒出來一樣湧進來。起初,這些錢被塞進龐茲位於波士頓的小辦公室抽屜裡,但是之後每週的流入速度超過一百萬美元!鈔票從廢紙簍的頂部溢出,然後覆蓋整個地板,深及腳踝!有一股源源不斷的現金流——足以支付渴望回報的投資者。
源源不斷的現金流正是龐茲實施計畫所需的,但由於愈多的錢湧進來,他就負債愈多。他最終只好用後來投資者的錢支付最初的投資者,再用更晚的投資者的錢支付後來的投資者,以此類推。但只要錢繼續湧入,他就繼續履行承諾,這樣就不斷地循環下去。
龐茲意識到他遇上好運道了,於是開始計劃開設分支機構,並提及想要建立一系列銀行和證券公司。他收購了漢諾威信託公司(Hanover Trust Company)的控股權,自己當上了總裁,然後買了一座大房子並雇了傭人。他甚至控制了他以前的雇主的公司,還解雇了他的前老闆!他非常擅長花錢——但是他的投資者後來發現,他實際上並沒有投資這些錢。他是以搬運東家的錢來還西家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