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近日發生一起重大的比特幣礦場竊電案件,由50歲的鄭姓男子主導,涉嫌在市區及郊區租用民宅和廠房,設置比特幣挖礦機,竊取1170萬度電,造成台電損失高達7000多萬元。部分礦場的位置極具隱患,一處位於安親班下方,另一處在火鍋店上方,極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對大眾及年幼學童造成生命威脅,檢方對其中4名遭羈押被告依《刑法》攜帶兇器竊取電能罪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
刑事局中部打擊中心今年3月接獲台電通報,指石岡區某廠房供電異常,經檢查發現該處設有竊電設施。警方經數月調查發現,該竊電集團從中國大陸引進比特幣礦機,在台中市密集人口區或郊區租賃商辦大樓或廠房,私接線路進行24小時挖礦作業,從中獲取巨大利潤。台電估計,這個竊電集團在過去一年至少盜用了1170萬度電,造成財損超過7683萬元。
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於今年3月至9月期間發動多次搜索,總計搜查8個礦場,查獲近700台礦機,並陸續逮捕了鄭姓主嫌和其他四名共犯,包括44歲的黃姓男子、48歲的蘇姓男子、50歲的另一名黃姓男子和41歲的周姓男子,同時在鄭嫌的保險箱中查扣1300多萬元現金,加上黃男、蘇男名下不動產、車輛等不法所得,總計達8000多萬元。
台中經營大型醫美診所的鄭男及其妻蘇女則為該處竊電集團的金主,他從2021年8月開始投資,建設竊電挖礦場。他們聘請黃男負責建置竊電挖礦場,黃男則聘請周姓友人作為人頭承租人,負責與房東洽談和簽約。該礦場由於使用裸線,存在高度漏電風險,對周邊居民構成巨大威脅,礦機聚集在一起散發的熱能,也讓樓上安親班的30幾名師生,每天腳底都感覺「地板熱熱的」,萬一發生意外,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檢方指出,被告鄭男雖坦承犯行,但為保護妻子蘇女,聲稱她不清楚礦場是以竊電方式運作,然而2名黃姓男子均認罪並指出鄭、蘇夫婦對竊電行為知情。檢方進一步查證,發現蘇女曾在「挖挖挖」LINE群組中對黃男表示不滿,並透過「ANTPOOL」挖礦APP,轉入其帳戶的27.230766顆比特幣,價值高達2500多萬元。最終,檢方依加重竊盜罪起訴5人並收押,同時向法院申請沒收不法所得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