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分享15年前因為哥哥缺結婚資金,爸爸為了幫忙籌錢想利用「賣不出去的老房子」貸款。但由於哥哥信用破產,弟弟年紀又太小,於是就把房子登記在網友名下並貸款了200萬給哥哥辦婚禮,沒想到,爸爸完全沒有付房貸,哥哥也叫他自己想辦法,後來全部貸款都是網友一個人繳納。如今除了還完貸款,還因為台積電來設廠,房價從200萬漲成1500萬,哥哥與弟弟提出漲幅(1300萬)要兄弟平分,連媽媽都認同,讓網友很傻眼…。
家人間多了感情,少了法律的界線,反而因為親情多了,法律糾紛也多了,幾點分析:
哥哥主張房產是爸爸借名登記在網友名下,要平分1300萬元,因為當時這間老房子賣不出去,爸爸為了貸款200萬元給哥哥結婚,因為爸爸與哥哥名義無法使用,所以才借用網友的名字登記辦理買賣,把房地過戶給網友。
如果真的是借名登記,那麼網友就必須要把房屋還給爸爸,至於網友代墊的錢,就必須要還給網友。
相對的:網友如果主張不是借名登記,是爸爸真的把老房子賣給他。
從借名登記的法院實務判斷點來看,以下這幾點是法官會認真審理的角度:
·有無記名登記合意
·借名之房屋何人出資
·何人實際使用支配房屋
·權狀由何人保管
·稅費、管理費…等支出由何人負擔
原po(網友)一定很愛他的家人,所以他也願意獨自承擔所有貸款、找人籌款,我看到了他願意為這個家的付出的心。
在情感上,從爸爸當時要求網友「自己想辦法」,哥哥也要求網友「自己想辦法」。言下之意,似乎是房子所有權是網友的,並不是爸爸的,所有權人要實際承擔貸款,換句話說,房子都已經賣給網友,網友當然要自己繳房貸!(如果是借名登記,爸爸哥哥應該說是請網友借錢支應)。
當聽到哥哥說「想要回屬於他的一部分」,我相信網友傻眼之外還感到很錯愕,房子名字是網友的,貸款也都是他在繳,網友在情感上也回想起之前爸爸的表達,一定會很不服氣。
在「後續的」法律程序上,不論是哥哥(家人)要提出借名登記主張,要求返還房地,或是網友主張是真正所有權人,都需要靠法官來審視證據,做最後的認定,紛爭才可能落幕,但到時,兄弟是否還是兄弟?
想要創造一個結果-共同面對的困難,相互扶持、一起承擔風雨的家人關係,就要創造一個原因—錢財上用法律劃清界線,讓彼此能清楚知道權利義務,家才是平安和諧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借名登記若沒說清楚,兄弟遲早上法院!)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