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未成年姊妹日前報名參加新莊國民運動中心舉行的游泳比賽,卻發現更衣室置物櫃上面裝有監視器,把她們換泳裝的過程全拍下。2姊妹的媽媽發現後立刻向運動中心反映,並要求刪除相關影像,卻被業者拒絕,憤而報警並提告妨害秘密及兒少性剝削。
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當時中華游泳協會正在該運動中心舉辦為期3天的全國游泳錦標賽,不料2個女兒在置物櫃區域換衣服時,卻發現上方裝設監視器。這位媽媽發現後立刻到櫃檯投訴,沒想到館方卻拒絕刪除影像,氣得她立刻到轄區派出所提告妨害秘密及兒少性剝削等罪,同時向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陳情。
家長指出,在賽程緊湊、獨立更衣空間不足的情況下,許多參賽選手當天都在女更衣室的置物櫃區換泳裝。警方依法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2個未成年的女兒不但都被拍下全裸換衣服的畫面,還有不少女選手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拍到換衣服的畫面。
彭佳芸於今(1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讓家長最傻眼的是,運動中心不但沒有在更衣室裡標示監視器的警語,最離譜的是女更衣室明明是「男賓止步」,監視畫面竟然是直接連結到櫃檯,這樣外面的工作人員「不論男女」都能隨時監看,絲毫沒有一點隱私,認為運動中心已經嚴重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
運動中心業者回應稱,安裝監視器主要是為了防盜,此次事發後已將相關影像刪除,並將裝有監視器的公告放大,提醒民眾注意,「一開始的話是用A4紙,所以可能比較不明顯,但現在我們把紙張整個放大,然後字體也放大,走進去的時候,基本上視線就一定能看到警語」。
新北市體育局也表示,將要求各運動中心全面檢視更衣室,確保若有設置監視器應清楚告示,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彭佳芸則進一步要求,新北市體育局應該要立即清查轄內16座國民運動中心,以及2座水上運動中心,即使有加註警語,也不應該在男女更衣室內設置監視器。如果有必要監控的需求,應改設置於更衣室外的公共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