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王先生贈與王太太的鴻海股票反而沒有節省到稅金,因為不了解稅法,反而「賠」了錢!
三、台積電股票留在自己名下可節稅?
王先生全部財產:100張鴻海股票、100張台積電股票,都是婚後購得,王太太婚後財產為0,如果王先生過世時鴻海股價150元/股,台積電股價為750元/股來計算,安排財產方式不同,影響未來遺產稅的計算:
1. 王先生在過世前2年內贈與太太100張鴻海股票:
A.王先生名下有台積電股票100張(7500萬元),加上2年內贈與太太股票在王先生過世時的時價(1500萬元),遺產總額為9000萬元。
B.另外,王太太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是以王先生過世時夫妻兩人的婚後剩餘財產價值,差額的一半,也就是王先生為台積電股票100張(7500萬元),王太太名下財產為王先生贈與,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計算,兩人剩餘財產差額為3750萬元 (7500/2)
C.計算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我們假設王先生免稅額與其他扣除額為2000萬元。)
可知王先生課稅遺產淨額為:
9000萬元-3750萬元-2000萬元=3250萬元
課遺產稅325萬元
2. 王先生在過世前2年內贈與太太100張鴻海股票、100張台積電股票:
A.王先生名下財產是0元,加上2年內贈與太太股票在王先生過世時的時價,鴻海股票100張(1500萬元) 台積電股票100張(7500萬元),遺產總額為9000萬元。
B.另外,王太太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是以王先生過世時夫妻兩人的婚後剩餘財產價值,差額的一半,由於王先生名下財產是0元,因此,王太太不能向王先生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C.計算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我們假設王先生免稅額與其他扣除額為2000萬元。)
可知王先生課稅遺產淨額為:
9000萬元-2000萬元=7000萬元
課遺產稅800萬元
3.王先生在過世時名下有100張鴻海股票、100張台積電股票:
A.王先生名下有台積電股票100張(7500萬元),鴻海股票100張(1500萬元),遺產總額為9000萬元。
B.另外,王太太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是以王先生過世時夫妻兩人的婚後剩餘財產價值,差額的一半,也就是王先生有台積電股票100張、鴻海股票100張,共計9000萬元,減掉王太太名下0元,兩人剩餘財產差額為4500萬元
C.計算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我們假設王先生免稅額與其他扣除額為2000萬元。)
可知王先生課稅遺產淨額為:
9000萬元-4500萬元-2000萬元=2500萬元
課遺產稅250萬元
結論,絕對不是不能把股票給太太,重點是,太晚安排反而不能節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癌末重病想贈與妻子100張台積電股票?千萬毋湯!)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