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我弟弟剛過世,之前他有用他的女友名義買股票,放了好幾年都沒有動用,有寫股票授權書,這樣還可以拿得回來嗎?股票戶名還是女友的名字。
有機會拿回股票,但要看女友的認知,還有證據!
弟弟借用他女朋友名義買股票,在法律上是借名登記的關係,股票的實際所有權人是弟弟,弟弟過世後,這個權利就是弟弟的遺產。
如果弟弟女友願意返還就OK,如果女友的認知不同的話(認為不是借名登記),就要拿證據出來證明股票是屬於弟弟的,雖然有股票授權書(應該是女友授權弟弟操作股票),外觀上,只能認為是女友授權弟弟,並無法當作弟弟是所有權人的證據。
如果可以查出來買股票的錢全部是弟弟出,弟弟保管股票與銀行存摺,甚至女友開戶印章也是弟弟保管,弟弟取用獲利並且有股票授權書,弟弟借名登記是有某種理由…等,就可以證明弟弟與女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股票」可以透過法律程序拿回來。
如果證據不足,在法律上就無法「證明」弟弟與女友間,有股票借名登記關係,股票就無法拿回來。
不論是「借名登記」或是「幫忙操作」,這都是一句話(承諾),都是雙方具有相當的信任基礎,如果沒有寫下契約書,當事人其中有一方過世時,對於還在世的當事人以及過世的家人,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
凡事預先規劃,繼承到的不只是遺產,更是平安的價值!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借名登記的股票可以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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