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同:「母愛與父愛是天生的。」我只能呼籲不要傷害別人,但不能呼籲要去愛別人,因為愛,不能勉強。
讀者來信
律師,我討厭小孩。
就是,普遍的小孩、嬰兒,我都討厭,也從來未覺得周邊哪個嬰兒或兒童可愛,也從不會跟小孩打交道,也不喜歡任何跟育兒生產當媽媽等等相關的話題。周遭所有人都知道這件事,唯獨我公婆家不知道。
從老公的大哥有小孩,到嬰兒出生,我被迫參與這個我對他完全無愛的嬰兒話題。出生第一天被迫去探嬰,回公婆家吃飯,大家時時刻刻注意嬰兒的動態,我也被迫參與,否則好像會被認為很冷漠(雖然我表現的可能還是比一般人再冷漠一些...這種事實在很難裝)。為了和諧,我必須假裝有興趣觀察他,假裝覺得他很可愛等等。不免覺得世界實在很不公平,世界上不喜歡貓狗動物,或害怕貓狗動物的人,大家也只會覺得盡量別讓貓狗動物接近到他,但為何討厭小孩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所以我想提出的問題是:「如何禮貌的表達/表現自己對嬰兒小孩以及育兒相關話題完全沒興趣且覺得無聊至極?為什麼這個社會期許每個人都是對嬰兒小孩有愛的?」
律師回覆
這位姊妹,我喜歡小孩,而且發自內心的喜歡,可是如果身為女人,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說出這樣的話。因為天使與惡魔,往往就只在一線之間,更無奈的是,往往因為角度不同,同樣的行為,他覺得是天使,你覺得是惡魔。
所以,我不認同:「母愛與父愛是天生的。」這句話彷彿這種對子女的愛是內建系統,打開就像水龍頭一定會流出水一樣。衍生出來的名言就像是:「孩子會帶財來,放心生沒關係。」或者是,「你親自生一個就會知道了,不是你的有差啦!」云云,其實每個人都不一樣,有的人很愛,有的人就是不愛。我只能呼籲不要傷害別人,但不能呼籲要去愛別人,因為愛,不能勉強。
這種想法通常會被愛孩子的人反駁,「不愛就不要生,戴保險套很難嗎?」這個說法言之成理,但是在經驗上往往很難自圓其說。畢竟人的情感系統太複雜,如果真的這麼簡單,那麼「不愛就不要結婚,現在為什麼要離婚,這道理很難懂嗎?」似乎也對。但是我們都很清楚,就像為什麼會結婚一樣,這種事其實有太多因素,理想中應該是因為愛,但現實中卻不見得是因為愛。不然律師與法院怎麼會有這麼多的業務得要辦?
尤其是懷孕的過程、生產後的衝突、照顧的疲累,其實說風涼話都容易,但是冷靜以後,望之卻步的人也很多。就像樹木希林說過的一句話:
「結婚要趁年輕,不然等到你可以分辨事情好壞時,就肯定不會想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