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台灣男子與印尼籍妻子在2001年結婚,婚後生活狠是和諧,沒想到妻子卻在2003年6月第一次離家出走,雖後來有被找回,但妻子自此開始對男子態度相當冷淡,並在1個月後再度離家,直到2007年才被找到,然而妻子這時依舊拒絕回家。雙方分居17年後,男子也心冷決定訴請離婚,並被新北地院判准。
根據判決書,新北市吳姓男子2001年和印尼籍的妻子花花(化名)結婚後,婚後生活美滿和諧,沒想到吳男2003年6月某天在家中不見妻子,懷疑妻子離家出走的他嚇得趕緊報警求助,所幸後來成功找到人。不過,花花這次返家後卻開始對吳男態度很是冷淡,更在2003年7月某次倒垃圾時再度離家出走,而這次花花一走就走了4年,直到2007年才被吳男找到人。
吳男在2007年找到花花後,卻發現對方完全不想跟自己回家,而他自此也心灰意冷地和妻子分局長達17年,吳男今(2024)年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吳男和花花分居多年,夫妻關係顯已名存實亡,且雙方均沒有繼續維繫婚姻的意圖,最終判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