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高齡化問題的日益嚴重,各界對老年人福利的關注也逐漸增加,各縣市政府也推出了多項措施,例如新北市有老人健保補助、老人生活津貼、重陽敬老禮金、新北敬老卡等。
新北市老人健保補助
新北市政府為65歲以上長者提供老人健保補助,分為「全額補助」、「部分補助」兩類。新北老人健保補助的補助對象為計算基準日期連續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且年滿65歲,符合資格的長者便會收到通知信件申辦。
全額補助
「全額補助」為所得在5%以下的指定身份者,新北市政府會將款項直接撥付給健保署,因此獲得全額補助的長者不需繳納健保費,但也不會實際領到補助款項。
部分補助
「部分補助」每年提供2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補助款將分別匯入長者帳戶;部分補助依年齡有所不同:
65歲至79歲的長者每年補助3324元
80歲至89歲的長者每年補助4000元
90至99歲的長者每年補助10000元
100歲以上的長者每年補助20000元
新北市中低收入津貼
新北市長輩中低收入生活與照顧類津貼主要有兩類,分別為「老人生活津貼」、「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老人生活津貼」符合低收規定並經過公所審查通過即可;想領「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者,除了要是「老人生活津貼」的發放對象,還要符合失能量表重度以上。
老人生活津貼
新北市老人生活津貼主要針對中低收入戶的長者提供補助,資格為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北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符合者可前往新北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資格將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審查核定。補助金額
家庭總收入須符合下列基準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113年度為新台幣1萬6,400元)之1.5倍(新台幣2萬4600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新台幣3萬6861元)。補助金額為:
中低1.5倍每月補助8329元。
中低2.5倍每月補助4164元。
此外,新北市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除了家庭所得的限制,也有財產規定。
詳細標準可參考新北市政府【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新北市老人生活津貼主要針對中低收入戶的失能老人提供補助,資格為須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失能程度經新北市政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僱用看護(傭)、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並居住於戶籍所在地,實際由家人照顧者,方能申請。符合資格者每月補助照顧者5000元,於次月20日撥入照顧者郵局帳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