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過世留下3千萬遺產,母女拋棄繼承想全給兒子發現慘了!專家1招解決,省下百萬遺產稅

2024-06-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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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 取自Pexels)

(示意圖 / 取自Pexels)

親人過世後,遺產的分配與稅務問題,常讓許多家庭陷入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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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長配偶在伴侶去世後,選擇放棄繼承權,希望將財產留給子女,避免再繳一次遺產稅。

有時,家庭成員也會希望特定子女獨自繼承所有財產,而其他子女則放棄繼承權。這些決策對遺產稅有著深遠的影響。

案例分析

以王爸爸的案例為例,他於2024年初去世,留下3800萬元的遺產。法定繼承人包括王媽媽、一兒一女都已成年。

王媽媽因中風成為重度身心障礙者,使得遺產稅扣除額達到1496萬元。計算公式如下:

遺產稅扣除額 1496萬= 配偶扣除額553萬 + 子女扣除額 56萬*2+ 配偶重度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

(遺產總額3800萬-免稅額1333萬-扣除額1496萬)×稅率10%,所以遺產稅爲97.1萬

家庭選擇造成遺產稅增加:

家族成員希望兒子獨自繼承遺產,導致王媽媽和女兒放棄繼承權。

這個決定導致原本的遺產扣除額1496萬,減少1302萬元,僅剩194萬元,遺產稅增至227.3萬元。

因王媽媽和女兒的拋棄繼承,因此多支付了130.2萬元的遺產稅!

財政部的提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根據「遺贈稅法」,親屬享有一定數額的遺產稅扣除額,可以減少稅負。

但放棄繼承權意味著失去相應的扣除額,可能導致支付更多遺產稅。

因此,在決定放棄繼承權前,應詳細考慮對遺產稅的影響。

R姐分享秘訣:

希望能將遺產由特定家庭成員繼承,又不想多繳產稅,如何破解難的局面。

稅務專家R姐分享,遺產分割不必平均。可以透過協議書約定特定財產分配給特定子女,甚至長輩可以選擇不分配財產,留更多給子女。

通過遺產分割協議書,可以依照繼承人意願分配財產,同時保留扣除額,避免多繳遺產稅,合法又省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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