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們別忘記申請!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這項補助設有排富條款,符合資格的65歲以上中低收入長輩,可至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每人每月最多拿8329元的補助金,本篇整理「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請領資格、補助金額和申請方式,帶你一次看。
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請領資格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113年度為新臺幣16,400元)之1.5倍(24,600元),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36,861元)。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全家人口僅申請人1人時,未超過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以增加新臺幣25萬元為限。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超過合理之價值(113年度金額為650萬元)。
3.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4.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5.複查期間:當年度經區公所審查符合資格者,於當年度10月15日至12月31日由區公所主動協助辦理下半年度資格審查。
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1.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中低1.5倍每月補助8,329元。
2.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中低2.5倍每月補助4,164元。
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並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審查及核定,如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
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應備文件
1.新北市○○區老人生活津貼調查表(含切結授權書及郵局追繳同意書)。
2.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
4.全家人口資料。
5.其他審查所需證明文件。
6.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7.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歸還)。
8.申請人印章(用畢後歸還)。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