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屬於退休金機制,又有新舊制之分,主要區分以2005年7月1日前為勞退舊制,而2005年7月1日後則開始實施勞退新制。由於新制已上路19年,部分擁有舊制年資的勞工,可能不知道還有一筆退休金可以領取,新北市曾有一位退休民眾接到通知可以領取44萬元的退休金,一度以為是詐騙,經過求證後,才知道這筆是舊制退休金。
退休不只勞保勞退!勞保局教1招多領44萬元紅包
新北市一名林姓退休勞工接到勞保局通知,告知有一筆退休金可領,他一聽誤以為是詐騙,甚至要求承辦人員寄發公文,在勞資雙方聯繫後,林姓勞工順利領回了44萬元的舊制退休金。
勞工局表示,承辦同仁在辦理公司申請註銷勞退準備金專戶業務時,發現林性勞工在勞退條例施行前已在該公司任職,並於勞退條例施行後選擇適用勞退新制。因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有108年9月的勞保退保紀錄,但仍繼續任職到110年8月離職,此時已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
不過林性勞工誤以為勞保老年給付就是舊制退休金,因此未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雇主也因不諳法令而未主動給付,經過勞工局向勞資雙方說明後,雇主即給付勞工40餘萬元退休金。
舊制退休金的給付標準是根據勞工的工作年資計算的。每工作滿1年,給予2個基數,但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給予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勞工局提醒,選擇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舊制年資仍繼續保留,舊制退休金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如果勞工發現自己離職時已符合退休條件但雇主尚未給付舊制退休金,應盡速向雇主提出申請,以免超過請求時效。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