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敬老禮金
新竹縣政府提供在113年12月31日前已滿65歲,且於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並繼續居住滿10年者發放敬老禮金,每人將得到禮金新臺幣1萬元,並分為兩階段發放,分別是年中發放 (在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年底發放(於1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敬老金辦理申請於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務必備妥申請書(含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財產清單(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其他證明文件,及申請人及保證人印章至各鄉鎮市公所。
台中市重陽節敬老金
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為於48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8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3年8月20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的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獲得重陽節敬老禮金,不過若為113年8月20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或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則不予給發。
重陽敬老禮金申請辦理於13年9月19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務必填妥匯款帳戶申請書,而若在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11月30日,逾期不得領取。
請領金額為,65歲至89歲之長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民國24年至48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90歲至94歲的長者(民國19年至23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95歲至99歲之長者(民國14年至18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100歲以上之長者(民國1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萬元整。
延伸閱讀:2024年全台各縣市重陽敬老禮金懶人包
資料來源:《北市社會局》、《新北市社會局》、《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台中市社會局》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