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0403大地震後,經濟尚未復甦,因此欲推行3000元振興券給縣民。觀光處在今(22)日在縣議會「0403地震振興措施專案報告」說明計畫內容,多數議員表態支持,不過,也有議員質疑振興券效果,建議提高面額或編列其他預算,才能更有效地幫助產業振興和協助災民重建。觀光處承諾將研擬出最完善的方案,並力爭在10月初開始發放振興券。
每人可領3000元振興券,領取對象方式一次看
花蓮縣議會本周召開臨時大會,審議縣府11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在一讀會程序前,透過「0403地震振興措施專案報告」說明普發振興消費券的規畫,爭取議會支持。全案經縣議會一讀通過後,將交付小組審議,預計25、26日進行二、三讀程序。
花蓮振興券發放時間?
張志翔表示,根據中央及金門縣政府過去發放振興券的經驗,花蓮縣民約32萬人,預算編列約10億元,包括印製、行銷宣傳及兌付等費用。待議會通過後,將力拚在9月底至10月初發放,每位縣民將獲得3000元振興券。
花蓮振興券發放對象、使用時間?
振興券將不找零,發放對象包括今年4月3日設籍花蓮的縣民及取得居留證的外籍配偶。發放時間和地點將透過鄉鎮市公所及戶政系統安排,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無效。收受店家須合法登記,核銷期限為明年1月31日。
多數縣議員支持發放振興券的政策,但也提出建議,包括擴及震後出生嬰兒、調整使用期限到明年農曆春節、增加微型產業店家等。他們希望縣府在發布政策前,能與議會溝通討論,以便民代和里長能回答民眾問題。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