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繳交房租對有些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而台中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幫助沒有能力獨立購屋,必須在外租房的身心障礙者負擔部分租金,符合條件者向區公所申請通過後,依據標準不同,每月可得最高3000元至4000元補貼,以下整理申請資格、補貼金額、申請方式等資訊,帶你一次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身心障礙者設籍並租賃且實際居住位於台中巿之房屋,並符合下列情形者,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本補貼;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之身心障礙者,雖由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親屬簽訂租賃契約且未領有相同性質補貼,亦得提出申請: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或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2.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
3.現未獲政府補貼住宿式照顧費用。
4.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但承租政府辦理之社會住宅者,不在此限。
5.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但現有住宅經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認定不適合居住者,不在此限。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金額
1.戶內3人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元。
2.戶內2人以下者: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元。
3.戶內人數之計算,包括申請人、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如配偶並未同戶籍時,補貼人數不予列計。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覈實補助。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方式
申請房屋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繳還。
2.申請表。
3.租賃有效期間三個月以上之房屋租賃契約影本一份。
4.身心障礙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一份。
5.出租人房屋所有權證明之佐證資料、房屋稅籍證明或當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單(擇一)。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