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為台灣史上最大的土地徵收案,總土地開發面積超過4000公頃,其中在第1期徵收範圍內的鍾姓及陳姓地主,因不願被強制納入徵收提起行政訴訟,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昨(8日)指出,內政部審議小組未考量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判處撤銷2人的土地處分。
本案為內政部於2022年同意桃園市政府為辦理桃園航空城第1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也是俗稱「蛋白區」的「航空城附近地區」,共徵收9570筆,於大園區就徵收達1017.1公頃的土地,其中私有土地共有8720筆,面積約938.27公頃,而鍾姓及陳姓地主則因不服土地被公告強制徵收,提訴願遭駁回後又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審議小組同時徵收多數土地,對於被徵收土地的個別、單獨發生規制效力,應個別審查土地是否符合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及法定要件等。
北高表示,審議小組以不合土地使用管制為由做成徵收處分,但即便不合土地使用管制,國家也有採取其他損害較輕的替代手段,區域徵收並非是達成土地使用管制的必要手段,也不是侵害最小的方式。
此外,在審議小組多次的會議紀錄中,均沒有討論劃入鍾姓、陳姓的土地範圍是否有維護公義的關聯性及相關利益,且2人的土地對徵收案有何種程度的必要性、是否以徵收土地所有權為手段來取得國家開發經費等問題都沒有做出詳細的討論,而內政部應審查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均沒有敘明就作出核准徵收的決議,是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因此決議將處分撤銷。
對此,鍾姓及陳姓地主回應,居民為了保留家園「備受折磨」,面對政府強制徵收,提起訴訟也是迫不得已,感謝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他們在抗爭多年後,如今終於撥雲見日,希望可以能就此塵埃落定,安心生活。
台灣人權促進會強調,桃園市政府以都市計畫整體開發為由,將地主的農地及住處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雖然地主能以「原位置保留分配」的方式保留住宅,但原有的農地和住宅下方的土地在經徵收配地後,面積大幅縮減,將嚴重影響地主財產及維持良好生活的權利,呼籲內政部應儘速啟動《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檢討區段徵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