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我曾經擔任柯文哲市長的廉政委員會委員。這是我第一次擔任無給職的政府工作,目前看來,也是最後一次。每次去劉銘傳廳,都會有一種光榮感,因為覺得自己除了律師本業外,還可以為民眾服務,這是再好不過的工作了。
開了幾次會以後,有機會近距離觀察柯文哲這個人,確實覺得他很有趣,因為他非常的素人風格。即使在公開場合,他也會大剌剌的虧人、罵人,加上他自詡的公開透明,我承認,到2016年以前,我都還是喜歡他的,或許,他會帶來新政治,不結黨、不營私,往後除了藍綠,會有不同的思維模式。當然,基於自己長久以來的政治專業,其實心裡總是不踏實,隱隱約約對於他,總是有些隱憂,因為當代民主政治,主流就是政黨政治。完全的相信一個人,下場總不會太好。
當年最愛他的時候,是連他不認得我,我都覺得開心,以為這就是他的素人風格,太棒了。事情是這樣的:
從2008年以後,我一直是指南宮的法律顧問。老主委會找我去山上開理監事會,在某一年過年時,他也邀請柯文哲市長,我們一群人就在指南宮裡開會,主委介紹我,也帶到我也是市政府的廉政委員,只見柯市長漫不經心的說:「哦,有這個人哦!」(大意是如此)
欸,不是,我昨天才坐你旁邊,我們開會了這麼多次,我還有發言。你的幕僚邀請我擔任廉政委員時,還說市長很誠摯的希望我為台北市民努力,如今你......文哲大A,你根本不記得我!
當下當然一陣尷尬,可是我還是沾沾自喜的覺得,柯市長真是六親不認,新政治就是不要攀親帶故。回家以後,我還把這段經歷寫在臉書上,許多第一代柯黑,當時肯定笑我傻。不過,人就是這樣,帶著濾鏡看政治人物,可能會包容他所有一切,跟被家暴習慣的伴侶一樣,對著所有人說,唉唷,我伴侶是愛我的,他打完我以後還會買便當給我呢!
寫下這段經歷,其實蠻痛的,不過誰沒傻過,我只能這樣安慰自己,寫出來或許就好多了。
不過2016年以後,我逐漸覺得不對勁。其實應該是從他的性別平權觀念開始。他對於性別平權的認識,糟糕得一塌糊塗;對於人權,我還記得是街頭攝影機的事情,也完全沒概念。剛開始,我選擇容忍,安慰自己說,他大概只是講話白目,唉唷,畢竟他是舊時代的教育出身,難免講話不修邊幅,或許,他以後會慢慢改變的。我願意給他修正的機會,會好的、會好的。
可是,這樣的自我催眠,不會解決問題,這時候,問題開始來解決我。廉政委員的任期到了,市政府問我,要不要續任,因為有太多的疑惑沒辦法解釋,我不能再催眠自己,於是我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