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有遵守交通時速,卻收到紅單,差點慘變冤大頭!近日一名男子行駛在台一線南下車道,限速60公里,不料被車速照相拍到超速達47公里,而遭處12000元罰鍰,但事後男子驚覺有異,查看行車紀錄器,才發現警察抓錯人,搞了個大烏龍,令不少網友看完也搖頭直呼「警察開錯單也該有懲罰機制吧!」
收到超速罰單「12000元直接沒了」!駕駛1關鍵扭轉結果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日前一名陳姓駕駛載全家前往墾丁遊玩,途中行經台一線454.3公里南下車道處,遭測速器拍下時速達107公里,而該處限速60公里,因此超速47公里,依法開罰12000元,並記違規3點。
但陳姓駕駛事後越想越覺得奇怪,經查看行車紀錄器,才知道被開錯了單。陳姓駕駛表示,行車紀錄影像顯示,當時經過警車旁時,有輛轎車從右邊的慢車道呼嘯而過,而這時,他的行車時速為69公里,未超速10公里,不解為何寄來的紅單寫超速47公里。
對此,警方回應,當天使用的測速照相器,恐有視線死角,導致違規車輛未被確實拍下,目前已撤銷紅單,並待與儀器廠商確認設備的運作問題。
不過事件一出,也讓不少網友痛批「違規罰錢,如果搞烏龍擾民,不用賠償嗎」、「開錯單是不是也要有些機制,讓設備商賠錢」、「開錯單,應該警察要記點,廠商要罰」、「為什麼開錯的員警都不會有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