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耗時超過半年、歷經六次的費率審議會討論後,碳費費率水準的建議方案正式出爐,象徵著當年討論《碳如何定價?一噸100元太便宜,300元就合理?誰說了算?》具體落實,我們這代人終於成功為排碳行為貼上價格標,正式宣告碳定價時代到來。
兩大碳費重點整理
回顧已宣告的制度設計方案,我們整理出兩大重點:
重點一:促進減量的目標導向設計,執行分段走
台灣碳費制度的核心精神以減量為目的,而非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在推動期程的規劃上,2025年至2030年,為碳費執行的第一階段。自2025年一月起,針對大排放源,也就是年排放量(直接+間接)超過25000噸的事業/設施/工廠進行課徵,估計初期涵蓋500廠/場,分屬281個企業,其中約141家為上市櫃公司。
重點二:促進減量的目標導向設計,費率分段走
費率水準區分為「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二種,第一期2025年至2026年的費率如下。原則上費率水準每兩年會調整一次,並逐步提升;依據審議委員會參考國際作法後的建議,在2030年後將調高到每噸1200元至1800元之間。
1. 一般費率300元/噸
什麼都不做,就直接用這個費率來課徵。
2.優惠費率B:100元/噸
願意向環境部提出具體減量作法,也就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承諾於目標年(2030年)達成使用「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所設算之減量目標者,就使用這個費率。
3.優惠費率A:50元/噸
願意向環境部提出具體減量作法,也就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同時承諾於目標年達成使用「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與SBT精神一致)」所設算之減量目標者,可以使用這個費率。
市場批評碳費的兩大論點
只要是任何創新,一定會引來社會各界批評的聲音,碳費自然也不例外。目前市場上的批評論點主要有兩種:
批評一:碳費打折再打折,真的會達到減碳目的嗎?
許多人認為,台灣碳費制度下所給予的折扣太多,在各種優惠疊加下,有些公司甚至只需要繳交每噸20元的碳費,根本無法帶來顯著的減量效果。
確實,一個很直觀的思考是,當費率水準越高、受管制對象的減量就越大、最後自然帶來較佳的減量效果。在這種邏輯下,給予太多費率上的優惠,雖然降低了對公司的衝擊、但也對減量成效產生了負面影響。不過,這種情況並不會發生在台灣碳費制度裡。原因在於,碳費制度下的所有優惠都必須建立在受管制對象願意承諾減量目標、且提出的減量規劃受到環境部的認可。換言之,碳費的優惠乃是建立在承諾減量的前提之上。
由於碳費制度的初衷在於促進減量、而非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因此若排碳戶願意進行減量投資、並承諾達成一定的減量目標,讓他把那些錢直接用於減碳行動,比繳錢給政府,政府再考慮這些錢要用在哪裡、提供哪些補助,是相對來說更有效率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