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誕和新年期間我在家寫這篇文章,重看了過去幾年在綠學院發表的COP分析文,發現去(2024)年已經是第四篇了,跟綠學院年報《2024年綠學院給全體用戶的一封信——安全感》並列長青!從COP26開始,這條隱形的時間軸,透過專欄文章長時間的紀錄,貫穿時代提供你我一條了解氣候談判的脈絡。
無獨有偶,去年COP也跟年報的主題—「安全感」議題有些共鳴。我聽說雖然因為川普的再次當選,讓一些本來已經訂好機票要參加COP29的歐美人士改成了線上參與;但仍然堅持到場參加的,都熱烈響應周邊活動,沒有因為選舉結果而對氣候談判感到悲觀。
COP29終於通過全球碳交易市場機制的細節
從COP26開始就一直是這長青文關注的重點:新全球碳交易市場規則的細節,終於在本屆定案;而依據第6條第4項所建立的全球市場機制,則正式定名為「巴黎協定額度機制(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PACM)」。有些之前的文章會稱這個新機制的名稱為SDM,這個名稱就可以忘記了,之後我們統一稱為PACM。
讓我們再複習一下為什麼這個事情這麼重要,在《全國最精準視角的COP26深度解讀》中我們提到,《巴黎協定》下,所有締約國都需要透過提出「國家自定貢獻」(NDC)來說明自己未來的減量規劃、減量目標,所有國家都肩負了不同程度的減量責任(無論是否屬於量化目標),不再有所謂無須承擔減量責任的國家。
因此,原先《京都議定書》授權下的CDM機制必須要升級轉型,後續做了減量專案想賣減量額度/碳權的國家,必須在自己國家的NDC上做清楚的記錄,表明有把一部分的減量成效出售給其他國家,以避免一個減量專案的成效被兩個國家重覆計算,否則會造成帳面上看起來有顯著的排放減量,但實際上只完成了一半的荒謬結果。
因此,這次通過的技術細節中,就針對上面說的潛在可能弊端進行了防弊上的設計,同時也針對「額度品質」做了更好的規範;例如減量專案申請過程要額外新增永續發展評估,以確認專案執行過程能夠盡可能達成更多的SDGs目標。另外,為了避免專案執行時對利害關係人如原住民造成權益上的損害,只要遇到問題,聯合國都有申訴機制可以協助處理,以後坊間說的那些人權侵害問題,將可望能有效降低發生的機會。
在目前聯合國氣候公約所訂定的規則下,中華民國不是締約方,因此我們無法在台灣執行一個減量專案、然後依監測的減量成效向聯合國申請取得額度。也就是說,台灣無法賣減量額度給別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