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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紅燈被開罰2700元!「1關鍵原因」法官撤銷罰單,罰金一毛都不必繳

2024-11-0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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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駕駛在路口進行迴轉時,號誌燈由黃燈變為紅燈,結果他被警方攔下,以闖紅燈為由開了一張2700元的罰單。(資料照/洪煜勛攝)

有位駕駛在路口進行迴轉時,號誌燈由黃燈變為紅燈,結果他被警方攔下,以闖紅燈為由開了一張2700元的罰單。(資料照/洪煜勛攝)

人人都知道開車不能闖紅燈,不過有位駕駛行經台北市中山區,在路口進行迴轉時,號誌燈由黃燈變為紅燈,結果他被警方攔下,以闖紅燈為由開了一張2700元的罰單。針對此案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審理,確認該駕駛在越過停止線後,號誌燈才變為紅燈,因此最終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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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紅燈被開罰2700元!「1關鍵原因」法官撤銷罰單

據《ETtoday》報導,判決書指出,車主行駛經過台北市中山區某路口時,被警方依「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被處以2700元罰金及3點違規點數。

對於這一處分,車主感到不服並提出行政訴訟,他表示從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可看出,當自己的車輛進行迴轉時,路口的號誌燈仍顯示黃燈,而不是紅燈,因此不存在闖紅燈的情形。怎料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認為,警方密錄器所拍攝的內容,證明駕駛確實有違規行為,並無不當開罰。

然而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審查中,法官注意到當駕駛向左迴轉時,對面的號誌燈仍為黃燈,接著才轉成紅燈,這表示車輛在超越停止線的時候,號誌燈還未顯示紅燈,所以無法被判定為有「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的違規,最終法院裁定撤銷該罰單,全案仍可上訴。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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