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元上繳國家!新交通規定10/31啟用「一上路立即開罰」,很多駕駛還不知道

2024-10-2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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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駕駛須在6年觀察期內領取短期駕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不得駕車,否則將開罰1800元至36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高風險駕駛須在6年觀察期內領取短期駕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不得駕車,否則將開罰1800元至36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駕駛們注意!新交通規定將在10月31日上路,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等高風險駕駛,必須在6年觀察期內領取短期駕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不得駕車,並將開罰1800元至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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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元上繳國家!新交通規定10/31啟用「一上路立即開罰」

原先所有新申請或已持有普通駕照的駕駛人(除了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無台灣戶籍者、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以及 75 歲以上的高齡者需要定期換照外)都不需要定期換照,可以持有駕照駕駛至 75 歲。

但為了矯正駕駛人的交通違規行為,提升交通安全,從2024年10月31日起,將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實行短期駕照制度。高風險駕駛人需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清繳交通罰鍰,並根據違規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照,且在 6 年的觀察期間內定期換照。只有在觀察期間內無駕照吊扣或吊銷紀錄的情況下,才能依原條件換發駕照,以達到矯正違規行為的目的。

什麼是高風險駕駛人?

依據新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4規定,駕照受吊扣處分或吊銷重新考領駕照者,須按駕駛人交通違規程度分級核(換)發短期駕照。

1(圖/取自公路局:公路人)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制度規定。(圖/取自公路局:公路人)

如何換發高風險駕照?

高風險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結清交通違規罰鍰後,依下列規定統一於6年觀察期間核(換)發短期駕照:

1、受吊扣駕照處分未達1年者:6年持照觀察期間,換發6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換發1次駕照。

2、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者:6年持照觀察期間,換發3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換發2次駕照。

3、受吊銷駕照禁考未達6年處分重新考照者:6年持照觀察期間,核發或換發2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須核(換)發3次駕照。

4、受吊銷駕照禁考6年以上處分重新考照者(即受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處分):6年持照觀察期間,核發或換發1年短期駕照,觀察期間須核(換)發6次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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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對象及換照效期。(圖/取自公路局:公路人)

高風險駕駛人須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換發新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駕照逾期不得駕車,違者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高風險駕駛人於6年持照觀察期間,再有吊扣或吊銷駕照情形,觀察期會重新起算。6年持照觀察期滿,持照期間依規定換照,且皆未受吊扣、吊銷處分者,適用原領有駕照規定換發駕照。

詳細資訊請至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

舉例來說,陳先生現年30歲,原為持有駕照效期至75歲之國人,但因交通違規導致駕照被吊扣2個月,吊扣期滿應依本案規定,換發6年短效期駕照,若於6年期間未再有駕照遭吊扣或吊銷,就能依原適用規定,換發駕照效期至75歲止。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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