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台東監理站提醒,如果未依法領牌、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若擅自改裝或變更車輛規格,罰責更重,最高可處5400元的罰鍰。對此,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黃元民也拍片宣導掛牌事項,盼遏止常見的違規。另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民眾應盡速於期限前備妥證件,前往辦理領牌作業。
不小心5400元沒了!交通新規11/30啟用「一上路就開罰」
黃元民在影片中提醒,微電車車主需在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程序並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騎乘,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逾期仍未領用牌照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1款規定,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黃元民指出,微電車的便利性高,國內愈來愈多人拿來當成代步工具,「請各位駕駛朋友騎乘時應遵守相關規定,以維護道路通行秩序。」黃元民也強調,11月30日起將擴大執法,取締電動車違規,「請把握最後時間完成掛牌程序,避免挨罰傷了荷包。」
高雄市監理所提醒,微電車2年掛牌緩衝期即將截止,為避免挨罰,請民眾於期限前備妥身分證或公司登記資料、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險保險證、來歷證明、統一發票等文件,至全台灣各地監理所辦理領牌作業。
其他微電車違規項目
1.未戴安全帽,可開罰300元。
2.後座載人,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
3.若駕駛人未滿14歲,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微電車申請掛牌3步驟
1.向購買經銷商「申請出廠證」。
2.投保強制險,與汽機車投保的管道相同。
3.前往監理單位進行「實車查核、登記、掛牌」。
微電車辦理領牌應備文件
1.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
2.印章。
3.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協助)。
4.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5.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完成上述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