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女網友po文說,她的父親在她讀國中過世,她的媽媽盜刻她名字的印章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房產過戶到弟弟名下,她成年後還供給媽媽10000元/月,結婚後就沒有給,媽媽就罵她「養妳不如養條狗」…
這位媽媽為什麼要罵女兒?
女兒之前不是每月都給媽媽10000元?兒子有沒有給媽媽生活費?現在女兒結婚後有經濟壓力,沒有給媽媽錢就錯了嗎?
我想,媽媽本身可能有經濟上的壓力!
重男輕女的觀念讓媽媽忘了,自己身為女人,要先保護好「女人」,有平安快樂的母親才有和樂的家庭。
這個家庭父親過世後,遺產如果是在媽媽名下,或是平均繼承,在合理生活費開支下,如果媽媽用盡了名下財產,我相信子女們也會孝順的奉養。
然而,父親過世後,媽媽要把房產留給兒子,沒有依照法律平均繼承,顯然是重男輕女,讓兒子拿到遺產後,反而媽媽自己沒有保障!
那自己年老後名下沒有財產,只能向子女伸手,如果子女都不願意給的話,日子豈不是難過?
兒子拿到最多的遺產,可能為認為是理所當然,未必會孝順扶養母親,也未必會努力奮發向上?但是卻沒有善盡扶養媽媽的責任!
女兒沒拿到遺產,卻未得到母親的肯定,母親罵人的話也讓自己「少了一個女兒」!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依照法律繼承的原則來分配遺產,比起重男輕女的算計,還要能維繫一個家族的感情。金錢算什麼?家人彼此的凝聚不是貴重得多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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