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李小姐諮詢:媽媽過世時,在爸爸的強烈要求下,我放棄繼承的權利,媽媽所有的財產都由哥哥繼承。
今年爸爸也過世,這次我想依照法律保障的權利,繼承爸爸的財產,但大嫂一直說,爸爸生前說「家產不落外姓」,應該全部由哥哥繼承。
我覺得很不甘心,又不想破壞感情怎麼處理呢?雖然已經是21世紀,人類早已登陸月球,還是有7成4台灣人繼承權傳子不傳女。所以李小姐的困擾並不罕見。
繼承法律篇
依民法繼承篇的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父母等都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在被繼承人(逝世者)沒有遺囑來交代遺產如何分配的狀況下,繼承人們即按照民法應繼分的比例來分配遺產,稱為應繼份。
被繼承人(逝世者)有寫遺囑來交代遺產如何分配的狀況下,法律避免各繼承人因為「偏心」而分配不公的狀況,「特別幫每位繼承人留」一定的比例分繼承遺產,稱為特留分。
如果您認為您的繼承權被侵害或不公平,您可以在知道遺產分配不公時的2年內提出特留分訴訟,要求回復您應得的遺產份額。
情理法:法律不外乎人情
繼承問題告到法庭,非常可能會造成家庭間的衝突。所以在提起訴訟之前,建議先嘗試和家人溝通和協調,看看是否能夠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如何和平的溝通繼承問題?給大家6個建議
繼承溝通的過程確實很容易發生爭執,要如何和平的溝通呢?
1. 確認自己的目標和期待,並尊重其他繼承人的想法和感受。
2. 選擇一個適當的時間和地點,避免在情緒激動或有外人干擾的情況下進行溝通。
3. 試用開放式的問題來了解其他繼承人的需求和考量,例如「你希望怎麼分配這個房子?」而不是「你為什麼要佔這個房子?」
4. 聽其他繼承人的意見,並表達自己的看法和理由,避免使用責備或攻擊性的語言,例如「你太自私了!」或「你根本不關心父母!」
5. 找共同點和利益,並嘗試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或建議,例如「我們可以把房子賣掉然後平分收入嗎?」或「我們可以請一位中介人來協助我們解決嗎?」
6.如果無法達成一致,也不要強迫或威脅其他繼承人,而是保持冷靜和禮貌地結束對話,並表示願意再次溝通。
財富的繼承是理財課,也是智慧課,希望這些建議對你能有幫助。
作者介紹|廖嘉紅
擁有退休理財顧問(RFA)執照、國家級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雙證照。
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個人投資與管理不動產資歷超過10年。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方格子。(原標題:嫁出去女兒不能分家產?看懂民法繼承順序。 不甘心,又不想破壞感情怎麼處理呢?)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