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今(2024)年3月26日發生一起國小6年級學生因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手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氣得老師在隔天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家長質疑校方放任警察帶走人,進而投訴。不過,此案如今陷入校方與家長各持說法的狀態,涉案學生的家長今(3)日也PO出一篇3707字聲明稿揭露事件經過,還透露孩子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在派出所緊張到雙手指頭摳到流血,再度引起熱議。
家長聲明稿全文:
事件的起點
3月26日,我們接到學校主任的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我們當下非常重視,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的狀況,老師回應「沒事!」跟老師道歉,老師回應「收到!」,讓我們稍感寬心。然而,當孩子回家後,他主動向我們說明事情經過,並脫下上衣讓我們看到他身上的傷痕與疼痛處。
他清楚地模擬著與老師肢體上的衝突如何發生,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之後老師將他從他後方整個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我們發現,這些情況與主任所描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於是拍下照片,並立即將孩子的情況回報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
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
3月27日一早,我們便與主任聯繫,希望他協助處理孩子向老師道歉的事。我們也特別要求,孩子道歉後需要向主任領受懲罰。事實上,孩子因為這件事情,當晚輾轉難眠,直到清晨4點才稍微入睡。
後來他告訴我們,他不明白為什麼老師抓傷他(身上確實有傷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仍堅持要他去向老師道歉。即使他將身上的傷痕給爸爸看,爸爸仍斥責說:「你在跟我裝可憐嗎?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
突如其來的轉折
我們原本計畫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由父母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雖然我們認為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但我們還是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然而,沒想到當天早上8點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
主任和我當時都認為,這頂多是訓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諾會在旁照顧孩子,有任何情況會立即通知我們。結果在9點06分,主任再度來電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我們直接到派出所去處理。我們從來沒有說不方便到場,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
到了警局後,爸爸看到孩子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原以為孩子又與老師發生衝突,結果才知道是因為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我們內心充滿疑惑,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下午原本計畫好的道歉,這時也不知該如何進行了。由於孩子仍表示身體疼痛,我們當天帶他去看了醫生,並驗了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