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料未及的傳票
我和爸爸原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我們了解孩子的狀況,也能體諒老師的辛勞。因此決定不再追究。然而,到了5月,我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讓我們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麼會有傳票?如果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是不是應該仔細了解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
我們曾向事發國小提出申訴,反映不當管教的情況,但並未提及任何教師的姓名。因為我們清楚,一旦提到具體姓名就會成案處理,而我們並不想對老師採取任何不利行動。我們的目的只是讓學校知道我們對這件事的處理進展感到疑惑,特別是為什麼會有傳票的出現。
了解的開始:校長的應對令人失望與震驚
在我們提出想要申訴的隔天也就是113/6/5,事發國小的黃校長(下稱黃女士)請學務主任聯繫我們,希望我們到校長室面談,我們立即處理手邊的工作依約前往。會談時,除了黃校長和學務主任,還有家長會長等共5人在場。
面談一開始,我們就詢問黃女士今天約我們來的目的。黃女士回答說:「既然你們不拐彎抹角,那我也直話直說。」接著她說:「我不希望我的學校變成偵查庭!」於是,爸爸接著問:「所以,校長您知道發生甚麼事?」黃女士信誓旦旦地表示她完全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我們發現,她連孩子是在道歉時被帶離學校去警局的基本事實都不了解。
爸爸當場指出黃女士對事情毫不清楚,卻還特地找我們來面談。結果,黃女士突然情緒失控,用力拍桌,對我們大聲怒吼:「我不幹了!我辭掉校長可以吧!」這種反應讓我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明明是黃女士邀我們來,卻突然對我們拍桌大吼。
此時,家長會長試圖緩和氣氛,請大家冷靜3分鐘。然而,黃女士在坐下前又繼續補充說:「我媽媽說,當校長這麼委屈,就叫我辭掉校長,她養我!」我們聽了再次愣住,完全不知該如何應對這場令人匪夷所思的對話。
這個經歷也讓我們發現,黃女士身為一校之長自始自終沒有考量與顧及孩童的權益,令人震驚也失望至極!
法庭上黃女士的二度傷害
在113年6月21日,不知為何,黃女士出現在少年法庭,表示要一起出庭。庭審期間,法官直接詢問黃女士:「在你得知報警後,你做了什麼?」讓人震驚的是,黃女士竟當庭撒謊,聲稱她讓孩子進行愛校服務。事實上,這項愛校服務完全是我們與學務主任溝通後達成的共識,並非她的安排。她對這件事情根本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或介入。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當黃女士得知孩子在道歉時被帶至警局後,她竟對這件事情毫無關心,也未展現出一絲應有的責任感。作為一校之長,她既沒有向家長致電關切孩子的處境,也沒有進一步調查事情的真相,當然對孩子會被移送少年法庭一事全然不知。在6/5的會談中甚至說出:「我打電話問過,進法庭就是走個程序,不會怎麼樣的」。這種冷漠的態度,讓我不禁無助與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