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案件一過不服抗告日期,小六生家長又在7月底投訴教育局,還來校申請校事會議,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在教學中激怒、惡意壓制小六生,才導致小六生憤而持棒毆打老師,又稱老師在把小六生環抱至輔導室途中,騰出手來將學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老師不適任。結果被告的老師還得為上述指控自行準備證據自證清白。
原PO指出,其實事發當天輔導處及老師直到放學,都沒有發現小六生臉龐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而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證明該老師未有壓制行為,也有2個已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
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這名小六生的家長又到地檢署投訴、找議員陳情,而震怒的市長盧秀燕當下甚至不讓校長及老師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原PO透露,當事老師聞訊後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所幸有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老師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盧秀燕被洗版開罵後道歉了:我話說得太快
對此,盧秀燕在3日的總質詢前受訪表示,對於說出「老師不適任」一番話,她也要向該師致歉,「我覺得我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盧秀燕直言,如今教育孩子不容易,她完全可以理解老師教學時的心力交瘁,因此也必須了解此案老師報警的前因後果,而非直接斷言「不適任」。
盧秀燕也表示,各局處對於法律應需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權益法》、《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頗為嚴謹,再加上此案孩子在被警方帶回警局的當下「並非現行犯」,按法必須要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前去警局製作筆錄,否則視同違法,「我們一定要加以檢討,否則孩子有可能就這樣被帶走,而且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