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違停在斑馬線上,影片檢舉卻完全無效!警察曝1關鍵原因,違規也無法開罰

2024-12-0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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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一輛自小客車違停斑馬線上,害至少5行人被迫繞行,卻由於影片沒有駛離畫面,導致檢舉無效。(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眾檢舉一輛自小客車違停斑馬線上,害至少5行人被迫繞行,卻由於影片沒有駛離畫面,導致檢舉無效。(資料照/顏麟宇攝)

網路流傳一段影片為民眾檢舉一輛自小客車違停斑馬線上,害至少5行人被迫繞行。高雄苓雅警分局今(5)日表示,由於影片沒有駛離畫面檢舉無效,後續將針對此路段加強違規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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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違停在斑馬線上,影片檢舉卻完全無效!

有民眾在YouTube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分享一段黑色自小客車違停在高雄苓雅區三多三路、文橫二路口斑馬線上影片,由於過程中5名過馬路行人無法行走斑馬線被迫繞道,拍攝者也透過此影片檢舉違停車輛,但卻收到「因違規事實不明確,不宜逕行舉發」回覆。

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今天上午回應,經查此案為警方接獲警政信箱交通違規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在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經檢視影片內容,未符交通檢舉相關規定,故不予舉發。

苓雅分局說明,依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核認定原則」,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須有上、下客、貨臨時停車及時間未滿3分鐘停車及駛離照片或影像。但因此案所附影像資料沒有違規車輛駛離畫面,未符規定,故不予舉發。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使用道路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請派出所及交通分隊針對案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者,處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違規臨時停車者,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違規停車者,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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