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年內贈與子女近1000萬「贈與稅完全免繳」!國稅局教1招,合法省下鉅額稅金

2024-12-2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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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應於超額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以免遭受處罰。(示意圖/取自pexels)

若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應於超額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以免遭受處罰。(示意圖/取自pexels)

父母想贈與存款、房產給小孩,要記得選好時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近期經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關於父母出資協助子女購置房產,以及相關贈與稅課徵的問題。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各自贈與給子女,不僅能有效進行節稅規劃,還能減輕子女購房的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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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年內贈與子女近1000萬「贈與稅完全免繳」!

分局說明,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每年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免稅額。目前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新台幣244萬元,換句話說,只要年度內贈與的累計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繳贈與稅。

該分局進一步解釋,「同一年」是以曆年制計算,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今(113)年已進入年末,明(114)年將重新計算免稅額,因此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分別贈與子女。

舉例而言,若父母希望協助子女購置價值千萬元以上的房產,可在今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現金244萬元,共計488萬元,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244萬元,合計短短幾個月內就能贈與子女現金976萬元。不僅免繳贈與稅,還能幫助子女減輕購房的經濟負擔。

最後,該分局提醒,若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應於超額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以免遭受處罰。

贈與稅試算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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