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元沒了!新增29處科技執法1/1上路「違者秒收罰單」,很多駕駛都忽略

2024-12-2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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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區萬壽路一段 (東萬壽路309巷-萬壽路1段1275巷):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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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區青山路二段(青山路1段200號-青山路2段文青路): 超速

1.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1200-2400元。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2.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3.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者,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4. 違規迴轉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違規迴轉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5. 汽機車行駛人行道罰款金額

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6. 不停讓行人罰款金額

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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