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不能再「爽用健保」!停復保今起廢止 新制、過渡期規定一次看

2024-12-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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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圖/洪煜勛攝)

健保卡、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圖/洪煜勛攝)

今日起,健保停復保制度正式走入歷史。過去常見的「生病才返台使用健保」情況將不再可行。凡符合投保資格者,即使旅居海外超過半年,也必須持續投保繳費,預計影響約2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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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回顧:原有的停復保規定

過去的規定包含:

1.預計出國逾6個月者可申請停保
2.返國復保後需滿3個月才能再次申請停保
3.失蹤未滿半年的民眾,家屬可提出停保申請;若超過半年未尋獲,則需追溯至停保月份辦理退保

修法背景:憲法法庭違憲判決

2022年12月23日,憲法法庭認定健保停復保制度因未以法律明定而違憲。衛福部獲得2年修法期限,若未完成則相關規定失效。基於全民健保屬強制性社會保險性質,衛福部決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透過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取消停復保制度。

新制重點說明

健保署強調,自即日起停止受理停保申請。只要持有戶籍,就必須持續加保與繳費。值得注意的是,海外緊急就醫或緊急分娩的費用,可憑相關單據向健保署申請核退。

過渡期規定

為保障民眾權益:

2024年12月22日前已停保且出國超過6個月者:停保效力持續至返台復保
出國未滿6個月者:需註銷停保並補繳期間保費

影響範圍與因應措施

目前統計:

受影響人數:約21萬人(主要為海外僑胞及留學生)
預估年度保費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
未來戶籍遷出國外者自動退保

繳費方式建議

健保署提供多元繳費管道:

轉帳代繳(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款)
電子繳款單系統(可用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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