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表示,去年度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共開罰超過1萬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違規案件。根據統計,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與受傷案件數均有下降,顯示專案執法已取得顯著成效,警方也將持續強化相關執法措施。
罰款1200元起跳!1交通違規已取締上萬件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警政署統計,民國113年1月至12月,台中市交通事故發生數較112年同期明顯下降。其中,24小時內死亡人數減少34人,降幅達19.9%。整年共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1萬485件、「行人違規」9274件及「酒後駕車」6891件。
根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的數據分析,113年1月至10月,台中市交通事故發生數與112年同期相比,30日內死亡人數減少26人,降幅為9.8%;受傷人數減少2940人。此外,酒駕死亡人數減少13人,酒駕受傷人數減少209人;行人死亡人數減少10人,行人受傷人數減少141人,顯示執法行動在多方面均取得成效。
交通大隊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並針對易肇事地點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車不讓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行人違規」及「酒後駕車」等,進一步維護行人路權與交通安全。
闖紅燈違規罰款
機車闖紅燈處1,800-2,700元罰鍰;小型車2,700-4,000元;大型車3,600-5,400元;紅燈右轉600-1,800元。
未讓停行人違規罰款
未讓停行人罰1,200-6,000元,若是沒有禮讓視覺功能障礙的行人,提高至2,400-7,200;肇事使人受傷處7,200-36,000元;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金則為7,200-36,000元。
路口搶快提前左轉罰款
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最高可處罰鍰900元;倘於路口前提前轉彎又跨越雙黃線,最高可處罰鍰1,800元。
酒後駕車罰款
機車駕駛人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2年,並移置保管車輛;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並吊扣駕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