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還是垃圾?農曆新年將至,許多家庭在添購家具、採買年貨時常用到保麗龍,而不少人認為保麗龍無法回收,但環境部指出,保麗龍其實是一種可回收資源,需將包裝用保麗龍、保麗龍容器分開處理,並遵循「清、撕、裝」3步驟,不過,若沾有汙垢、沙土則須作為一般垃圾丟棄,違規處理最高可罰6000元。
保麗龍知多少?包裝與容器類有何不同?
據了解,保麗龍由聚苯乙烯(Polystyrene,簡稱PS)發泡製成,具有重量輕、耐衝擊以及隔音、隔熱、防水、防潮等特性,其中,日常生活中的保麗龍主要分為2類,在乾淨狀態下皆可回收,但必須分開處理以確保回收品質。
第1類為包裝用保麗龍,常用於電子產品緩衝包裝、生鮮漁箱、農藝植栽箱;第2類則為保麗龍容器,例如帶有「6號塑膠」回收標誌的免洗餐具(杯、碗、盤、盒)、生鮮托盤等。
保麗龍回收有3步驟「清、撕、裝」 環境部提醒:違者恐挨罰6000元
保麗龍經常用於包裝物品、食材,許多人誤以為無法回收,對此,環境部早在2020年便於臉書發文說明,保麗龍因難以分解,必須回收且不得隨意丟入垃圾桶,並強調,回收前需完成「清、撕、裝」3步驟。
首先,需將保麗龍內的內容物清除乾淨;接著,撕除表面的膠帶、釘針等附著物;最後,將清理後的保麗龍裝入透明袋單獨打包,再交由清潔隊回收,但若保麗龍已被沙土、油汙污染,則不具回收價值,應作為一般垃圾丟棄。
環境部提醒,民眾若未將保麗龍與其他回收物分開處理,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面臨1200元至6000元罰款;此外,乾淨塑膠袋、玻璃容器、乾電池、鉛蓄電池及易燃物等特殊物品,也需與一般回收物分開處理,以免影響環保工作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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