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許多公司行號會舉辦尾牙,慰勞員工整年的辛勞,同時也會辦理抽獎活動,但尾牙抽獎若抽中現金或其他獎品,需要繳稅嗎?對此國稅局回應,尾牙抽到的獎金或各類獎品,依規定都須納入所得稅計算,但因中獎人身分會有不同計算方式。
尾牙中獎要繳稅嗎?國稅局曝超過1金額「秒扣10%稅」
國稅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員工參加機關、公司舉辦摸彩活動所取得的獎金或實物獎品(例如汽車、手機、電腦、禮券等),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須依規定納入所得稅計算。
中獎人的身分也影響稅務計算方式。中獎人如果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的稅款,並於次月10日繳清稅款、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
如果每次扣繳稅款不超過2,000元,可不用扣繳稅款,但仍應向所轄稽徵機關列單申報;中獎人如果不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需按給付全額扣取20%的稅款,於10日內繳清稅款及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中獎者。
另外,國稅局提醒,公司或機關在發放獎金與獎品時,應依照《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扣繳稅款報繳及扣(免)繳憑單申報,以免影響後續申報程序。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