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民眾若要與親友集資購買彩券,要小心記得做「合資證明」!先前有人合資購買彩券,幸運中了6.31億頭獎,但卻因爲拿不出合資證明,光是繳贈與稅就繳了4000萬!那什麼是合資證明?該怎麼做?本文告訴你。
集資買彩券須知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必須妥善保存集資相關證明文件。建議將購買憑證拍照,提供給所有出資人保存,不僅可作為中獎分配的依據,也能在未來向國稅局證明這並非贈與行為,避免遭課徵贈與稅。台北國稅局特別強調,集資購買彩券時,應保留以下證明文件:
1.所有出資者的姓名
2.各自的出資金額
3.購買日期與地點
4.付款證明等相關文件
建議將這些資料拍照存證,提供給每位出資者保管,既可作為獎金分配依據,也能在日後接受稅務稽查時,證明相關資金流向屬於正常獎金分配,而非贈與行為。
贈與稅申報提醒
台北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務必注意獎金運用情況。根據「遺贈稅法」規定,若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必須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如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直接聯繫所屬地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