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踏車過馬路該看行人還是車輛號誌燈?警曝正確答案!不怕騎錯收到罰單

2025-01-2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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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大隊提醒,騎乘自行車應依照道路種類,遵守交通號誌通行,違者最可罰6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北市交通大隊提醒,騎乘自行車應依照道路種類,遵守交通號誌通行,違者最可罰6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國內自推行YouBike單車後,提供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以外的交通選擇,期盼達到環保節能的願景。不過,隨著而來也造成不少肇事意外,許多人就表示,騎乘時不清楚該看行人號誌還是汽車號誌通行。對此,台北市交通局也解答正確規則,指出自行車有雙重路權,騎乘時依照位置遵守號誌即可,如未遵守最高可處600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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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過馬路該看行人還是車輛號誌燈?警曝正確答案

一名網友在論壇mobile01發文表示,先前看到新聞報導,在交通法規中,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或電動自行車統統被歸類在慢車,與行人在交通法規上有很大的差別,但多數人不知道,因此受罰的案例也層出不窮,「所以也就是說,自行車這類慢車,不應該看著行人號誌來騎乘,應該看著汽機車的號誌來行車?」到底自行車應該看哪一個交通號誌?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紛紛表示「走斑馬線就跟著行人看,走馬路就跟著機車看」、「行人穿越道號誌是兩個圓形閃黃燈,給車道上的車輛看的。當有行人正在通過時,車輛暫停,行人優先。不是給行人或自行車看能不能穿越馬路的」、「我路上遇到的幾乎都沒在看,只要沒有車就刷過去了,我不是要刻意針對自行車,我遇到不看的比例很高,有時候還會遇到群體闖紅燈」、「問交通部該如何定義吧,這是車還是人」、「自行車是慢車,不是行人,應該要看汽機車的交通號誌,不是看行人的交通號誌,如果要走斑馬線的話,請下車用牽行的方式過馬路」。

事實上,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警局交通大隊松山交通分隊長王偉宇指出,自行車擁有雙重路權,無論騎乘在人行道還是車道上,一律依照該道路的號誌規則通行;至於取締罰則,則是考量到自行車相對汽機車、行人在路權及交通設施規畫較為弱勢,目前僅針對闖紅燈、行駛快車道等影響交通較劇的違規行為開紅單。

台北市交工處設施科正工程司黃華宇也表示,為避免增加過多告示牌,影響用路人觀察路況,目前交通局正在拍攝影片,並將研議其他方式,加強宣導騎乘自行車的正確規則。

慢車駕駛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罰款金額

而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4 條之第1條規定,慢車駕駛人如腳踏自行車者,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通行;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完整討論:《自行車應該看哪一個交通號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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