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包裝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的政策已上路7年,但調查顯示至今仍有2/3的民眾不知道政府要求包裝食品皆必須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現今大多數民眾較過去注重食品健康,但有一半並不會看食品包裝的標示,另外,有許多反式脂肪廣泛存在「非包裝食品」當中,因此單靠宣導與標示對於避免民眾攝取反式脂肪效果仍然有限。
從加強宣導到規定停用
依照國民健康署民國97年與民國104年的調查顯示,現今大多數民眾較過去注重食品健康,但有一半以上並不會看食品包裝的標示,另外,有許多反式脂肪廣泛存在「非包裝食品」當中,因此單靠宣導與標示對於避免民眾攝取反式脂肪效果仍然有限。邱淑媞表示,根據調查,最多民眾希望政府加強的反式脂肪管理政策,已從97年的「加強大眾宣導」變為104年的「規定停用反式脂肪」。
美國:全面禁止 台灣:強制標示
美國日前宣布三年內逐步禁止食品業者使用部分氫化油脂,國內則要求製造的包裝食品必須標示反式脂肪含量。食藥署規定,食品中每百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在0.3公克以上,必須強制標示;若低於0.3公克,可標示為0。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禎表示,加工食品成分複雜,很難完全避免反式脂肪。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說,目前已研議,要求業者在包裝上註明「因法律規定0.3公克以下反式脂肪可標示為0」,提醒消費者此產品並非完全不含反式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