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有過失要怎麼賠?賠多少?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況下,相互都可以請求賠償。
賠償的方式,可能是A、B相互提起訴訟,在2個訴訟程序中分別請求賠償,也有可能是採取「反訴」的方式,例如A向B提告,B在這個訴訟中提起反訴,告訴法官說「對方也應該要賠我」,最後在1個訴訟程序中搞定雙方的賠償。
至於賠償的金額,原則上就由雙方各自提出損害的證明(例如醫藥費、維修估價單等),來判斷賠償金額。不過,當雙方都有過失的時候,可以主張「與有過失」來降低賠償金額。
依照民法第217條,如果被害人自己有過失,造成損害發生或擴大,法院可以減少賠償的金額。
舉例來說,A行經路口沒有減速慢行,B搶快左轉,撞倒A。雖然是B撞倒了A,但車禍會發生,一部份的原因也是基於A未減速慢行所致,因此B可以主張「A與有過失」,請法官判賠少一點。至於減少的金額,法官會採「比例制」,例如B搶快是主因,B要承擔8成的責任;A未減速是附帶原因,A承擔2成的責任,原本要賠10萬的B,最後可能只需要賠8萬。(參考雲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虎簡字第39號民事判決)
類似的案例,像是上面提到一人超速駕駛、一人違規左轉的情形,這時候違規左轉可能就是主因,超速是附帶原因,肇事者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少賠償金額。(參考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1211號民事判決)
賠償的原則是什麼?
我可能無法事先就告訴你「一定要賠多少」,但原則大概是這樣:
如果被撞的人有違反交通規則,也需要賠,肇事原因大一點的,賠得比較多;肇事原因少的,賠的少一點。
至於哪種肇事原因比較大?每個車禍案件的情形不同,要看違反的規則才會知道。以上面提到的例子來看,「違規左轉」就會大於「直行超速」。你下次看到網路又在傳「雙方都要賠」的時候,別忘了去幫忙澄清一下啊!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律師談吉他(原標題:車禍雙方都受傷誰該負責?車禍雙方都有過失要怎麼賠償?律師完整告訴你!)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