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臉書上有香港媒體貼出一則人民日報的新聞說:「台灣人日漸接受簡體字 方便有效率 不必因意識形態而棄用」。
新聞舉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以簡體字寫信給同僚為例,認為簡體字「簡捷方便,能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像「塵」、「滅」這類簡化字造得很高明,甚至連反對使用簡體字的人也不自覺地模仿運用起來。
文章最後又說:
「兩岸同文同種,簡體字和繁體字都是漢字。實際上,許多簡體字在古代的書法帖上早已出現,並不存在「繁體字才能體現文字之美」的定論。」
「許多簡體字在古代的書法帖上早已出現」,這絕對是事實,不過在這個事實之外,有另外一個事實卻是人民日報(以及許多簡字辯護者)選擇忽略的,那就是書法、字帖上的行、草書通常都是私人書信,是為了加快書寫速度而形成的筆法;至於官式的碑帖文獻(如歷朝的十三經碑石)那就會用規矩的正體字,秦始皇會用標準的小篆,漢朝會用標準的隸書,不會用行草。
行、草書本來就是古人為求省事而找到的解決方案,把手寫省事的字形,弄成書面印刷字,等於是要讓印刷機器也省事的意思,但草書根本不講究象形、指事那些,它就是要求快,把求快的東西弄到印刷字上,省事沒省到,漢字造字系統的體系倒是毀壞得徹底了。
一九五二年底制訂的《常用字簡化表草案》第一稿,被毛澤東推翻,他認為:
「作簡體字要多利用草體,找出簡化規律,作出基本形體,有規律地進行簡化。漢字的數量也必須大大減縮,一個字可以代替好幾個字,只有從形體上和數量上同時精簡,才算得上簡化。」
這就是簡化字方案為什麼會出現草書楷化字的原因;至於「一個字代替好幾個字」,意思就是一個字要負擔數倍的意義在身上。那些干幹、后後、面麵、復覆等用字混淆的問題,都是這種意見造成的結果。
從毛澤東想要把漢字拉丁化的初衷看,簡化字方案算是一種成果,但從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推不下去來看,中共現行的簡化字可謂是洗頭洗一半,泡沫還沒沖掉就出門見客了。
至於說台灣人接受簡體字,事實是早兩千年漢朝人開始寫草書、行書的時代,整個華夏世界就都接受簡體字了,我們並不會等著中共推出簡化字方,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簡體字可以加快手寫的速度。
簡繁字問題的關鍵並不是我寫不寫簡體字,手寫的時候我當然寫簡體,還會寫得簡之又簡,雞湯會變G湯,豆腐會變豆付,手寫只要能溝通,沒有必要變成規定,更沒有必要變成印刷字,最終變成教育政策和標準。
大陸簡化字的政策就是搞混了手寫和書面印刷字的不同需求。把不同需求混淆成一個解決方案,最後的結果當然是文化的悲劇。
上個月適逢鬼月,我才看見對岸推友說看不懂「慶贊中元」的「慶贊」是什麼字。慶贊是傳統字,在沒有更多上下文脈絡的時候,簡字人看不懂傳統字,這是毫無疑問的。所以古蹟對聯這些,對簡字人而言都是讓人頭痛的陌生字。
台灣人並不是「日漸」接受簡體字,我們每天都用簡體字,從來就沒有不用過,沒有老師教都會用,更不用變成國家政策才會用。早在民國二〇年代于右任推廣標準草書,就已經在鼓吹「識繁寫簡」,這是任何一個腦袋清楚的人都會做的事,手寫當然求快,印刷標準字當然求延續文化,印刷機根本不用管筆畫多寡的問題,只有頭腦發昏的人才覺得應該幫印刷機節省筆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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