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一場事故痛失愛子,卻給凶手最溫暖的擁抱…為什麼人們會選擇原諒殺人犯?

2015-11-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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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寬恕並不代表赦免,這樣做的目的是...(圖/ElvertBarnes@flickr)

學會寬恕並不代表赦免,這樣做的目的是...(圖/ElvertBarnes@flickr)

「我不會給你仇恨!」巴黎遭遇恐怖攻擊後,一名喪妻的記者寄給凶手公開信,表明會放下仇恨,以快樂人生作為最好報復,這封信也感動了全法國。妻子生前遭遇的折磨與苦痛任誰都會憤怒,為什麼他有辦法放下呢?許多受害者家屬都面臨這樣的掙扎,例如一位兒子遭到槍殺的母親,瑪麗……(編按)

很多人以為對欺負自己的人抱持仇恨、怒氣、憎惡的感覺,是懲罰他們的方法─—但其實恰好相反!緊握住那些情緒就像讓自己吃下毒藥,卻巴望著別人會中毒。其實受傷的是你。當你寬恕時,便能治療自己的憤怒及傷口,也能夠再一次讓愛來引導。寬恕就像是為自己的心來一番大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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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研究「快樂一百」的過程中,一位《心靈雞湯》的同事告訴我瑪麗‧洛琪的事蹟。她因公需要與獄友及他們的家人合作,而認識了瑪麗。訪問瑪麗時,我被她的堅強與勇氣所鼓舞,也發現她的親身經歷有助於我重新檢視自己對寬恕的界線。

瑪麗的故事:原諒殺子兇手,找回真正的平靜

多年來,我的人生都不是人家所謂的順遂。許多時候我不得不自立自強,包括離婚的過程也是。我學著變成火爆頭子。事實是我發現我對人、對事都不滿--而且是很不滿!很不幸,這樣產生了許多憎恨和報復的欲望。

接著,1996年的一個晚上發生了一件事,讓我原先所有的不滿加起來也顯得微不足道。我半夜三點聽到電話聲醒來,懷著恐懼,接起了電話。是我的大兒子傑打來的,他說我18歲的小兒子羅比遭到槍殺。「媽,他死了。」

那一刻,我以為我的人生完了。失去羅比的痛苦如排山倒海而來。我想要爬到地洞裡,再也不出來了。但我知道自己必須為其他孩子振作起來和警察交涉,所以我將情緒先擱在一旁。

殺了我兒子的年輕人修恩以謀殺罪遭到逮捕。修恩認識羅比,他在兩人吵架時,開槍射殺了羅比。因為他被判有罪,所以不用出庭審判,只有認罪協商及判決刑期的聽證會。我得等候漫長的三個月,才盼到那場聽證會。從頭到尾,他們都不准我見他或和他說話,這或許是明智的規定—因為我的絕望與憤恨已到達沸點,如果我能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我一定會把他掐死。他槍殺的是我的寶貝啊!

聽證會終於來臨,我第一次瞥見修恩。他們帶他到燈光微暗的法庭時,他的眼睛一直盯著地板。影子籠罩著他的臉,使他的五官扭曲,產生陰鬱沉悶的表情。我感覺一股憤怒直衝腦門。他為什麼要做這種事?我情緒激動地發抖,決定不上證人席,但我向法官清楚表達,我想在聽證會結束後和修恩說話。

既然修恩被判有罪,判決結果和刑期便都在預料之中:在州立監獄關20到40年。法官答應過了,於是傳喚我到他的辦公室與修恩見面。我跟著法警走過走廊,我的心跳隨著踏出的每一步加快,準備面對取走我兒子性命的人。我等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有機會讓修恩知道我對他的所作所為有什麼感覺。如今滿是盛怒與仇恨的我,搞不清楚我要說什麼,但我知道我要讓他嚐嚐那種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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