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臉友生了兒子,為兒子取單名為「敘」。照著我的文字學半吊子的功力,掐指一算,馬上在心裡暗叫一聲「好狠的父親」,差點就要在臉書上建議他改名——還好我什麼都沒說。
為什麼說好狠呢?你看我前面寫「ㄅㄆㄇ」的ㄆ,說「ㄆ是小小打一下」,把「敘」這個字結合起來看——攵余——不就是要這個人一輩子整天「自己不斷鞭策自己」嘛?你看這個父親不是留給孩子「四點五億美金」的財產,也不是像蘇軾一樣「唯願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而是希望孩子每天鞭策自己,這不是太狠了嗎?
不過還好我又做了功課,發現「敘」來歷還挺複雜,並不是現在我們以為的就是「攵余」自我鞭策的意思。
敘這個字古文字學者研究的不多。說文說敘「从攴,余聲」,是個形聲字,甲骨文則是畫一隻手直接拿著「余」。
但余是什麼呢?甲骨文的余字長成這樣:
它像什麼呢?早期的羅振玉、王國維都沒有解釋,倒是葉玉森說這個字上半是「口」字型的倒寫,下半是手,「手指口為余,猶指鼻為自也」。他是拿余的後起意義來找解答,日後的學者都不太認同,畢竟那個下半截要說成手實在有點太牽強。
葉玉森之外還有陳晉引用說文「舍」字的解釋說,舍字是從口、從屮,所以卜辭裡這個字就是舍。
聞一多則懷疑郭沫若說余是「王余」(斜玉旁加一個余)的初文,「王余」也者,即是玉笏(古代臣子上朝時手中所持的長板)的說法有問題。他先比較了草字頭的「荼」(音圖),木字邊的「梌」(音也是圖)。草頭是茅穗,形狀和銳角的古文字形差異太大,被他排除。所以余的本義剩下農具(梌)和禮器(王余)的分辨。
聞一多又引詩經「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周颂.臣工)和易經「不耕穫,不菑畬」(無妄),認為「畬本訓除草,則余之本義亦可知」,「上古未有犁時,以刀耕,而其刀即余。然則余殆為犁之前身歟?」
他最後綜合了兩說,認為在銅器時代之前,農具有石器時代,余必然有石製的時代,那就會是玉製余的前身,所以於早期是農具,也不妨礙它晚期轉型為廟堂之上使用的玉製禮器。
徐中舒等人則認為甲骨文的余字畫的是某種「木棍支撐屋頂之形」。
到底是農具、廟堂禮器或房屋,目前沒有定論。如果以甲骨文「手拿余」的形象解,當是持農具或禮器才正確,你很難把一棟屋子「拿」在手上。
而從敘的字義來看,說文說「敘,次弟也」,這隻手可能是拿禮器更合理些。
現在我們寫敘這個字從攵,但從甲骨文看不是這樣,甲骨文是從手,不從攵,小篆從攴是錯的。因此如果要為敘字拆字,從甲骨文回溯,這是手拿笏板的造型,乃是大臣的先兆是也。
老貓按:拆字是根據字形字義的自由「聯想」而解讀出跟字面上不一樣的訊息,並不完全遵守字源學的研究,因此本文關於拆字部分的說明僅供談助,不是標準的文字學研究。懇請列位看倌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