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走小慢步(Trot),第二次S老師就領著我慢跑(Cantor),第三次居然也開跑(Gallop)了。
我,好好的, 沒摔下來!
S老師一點也不喘,對著驚魂未定只能傻笑的我大聲說,“INES! You got to be STRONG! STRONG! STRONG!” 他示範著拉著馬繩向左向右,告訴我要很清楚地告訴馬要去的方向,不然馬會“不知所云”。他要我右轉,我拉了右邊,但馬卻往前走去。原來我拉馬繩的幅度太小家子氣。我狠心一拉模仿S老師的動作,加踢馬一腳,馬便回頭了。 S老師說,“馬不是太聰明,妳的指令要簡單明瞭。”突然明白我所有過去“馬擬人”化和“人擬馬”化的習慣,就是把很簡單理性的學習,變得人馬不分。優柔寡斷,只會阻礙進步!
接下來就是不停的跑了。他要我站起來上身微傾,在我第一次跑完,S老師把馬轉頭對我笑得好開心,那是打從心裡發出聲的笑,就像他的騎馬的原則一樣地單純,不帶任何精細的算計。從他天真的笑容終於相信S老師的評估:“Ines,you are good at running!”
我好高興啊!
在課程結束之前全身都洋溢著與馬飛奔的極度喜悅, S老師在馬上回頭對我說,“Ines, 妳和別的客人不一樣,妳不怕!” No kidding! I am so nervous!” 我答道,猜想這是度假村裡的老師一貫鼓勵客人的說詞。S老師繼續說“他們的臉老是繃得緊緊的,妳不一樣,妳臉上一直有笑容,也許緊張但妳不害怕! 而且妳愛跑!
一個人來峇里島,帶來好幾本書念,其中有一本最不適合海灘假期的書,是反覆討論Shame. 在我經歷30年的紐約主流文化裡,了解自己是很重要的, 不然這位作家-Dr. Brené Brown 不會一出書就上了紐約時報排行榜。她是研究Shame的心理學博士。 Shame在她的定義是:看輕自己,-打心眼裡認為自己不足,不夠資格。Shame在此不能翻譯成”恥辱”。進一步說,如果你犯錯了,那是做錯事所以有罪, 那是guilty;若你什麼也沒做就先認定自己不夠格,那麼就是Brené博士定義的Shame!
在紐西蘭老師的教法下,認定自己沒有騎馬天份,還怪罪自己浪費資源學習一件對人生無大用的事,不但這位有點驕傲不太願意教我的老師有意或無意看輕我,自己也接受浸泡在她的輕視裡,看輕自己。 相對下這位天性優美,熱愛教人騎馬,穿塑膠雨靴(wellington)的矮小峇里島人的S老師,給了我重新認識自我的機會,敲醒了我的人馬大夢。他愛騎馬是種天性,不然不會從清掃工升為馬術教練;他有股熱情想讓愛好騎馬的人在馬上奔馳,有限的英文卻足以表達他專一的原動力。穿著正統真皮馬靴的紐西蘭老師也許有精準美麗的馬術,但她缺乏同理心,感覺不到我真想騎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