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參加讀書會被判10年,獄中寫歌竟遭槍斃!他憶綠島痛苦青春:至今心仍在滴血

2019-02-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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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青年17、18歲就被關進綠島,後來甚至還被槍決…(圖/jeff~@flicker)

這些青年17、18歲就被關進綠島,後來甚至還被槍決…(圖/jeff~@flicker)

白色恐怖受難者蔡焜霖昨晚在台北國際書展進行短講,分享他被送往綠島服刑10年時,一同關押的難友蔡炳紅因一張紙條被判死刑的過往,是他心中永遠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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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焜霖出席台北國際書展「在方寸之間,走讀白色恐怖的青春故事」主題對談,會中憶及他在1950年代適逢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到綠島服刑10年的青春歲月。

1930年出生的蔡焜霖在12歲時考上台中一中,畢業後在鎮公所擔任辦事員。因為高二時加入讀書會,於是在1950年被以「參加非法組織與散發傳單」罪名,判處10年徒刑,隨即送往綠島服刑。

蔡焜霖說,被抓之後先是拷打然後電擊,輾轉送往台北判刑,當時是以「參加非法組織」的罪狀被判刑10年、褫奪公權7年,「10年,已經是當時最輕的刑罰了」,之後才被送往綠島服刑。

「綠島是很原始的地方沒有水電,1951年我們是第一批送到綠島服刑者,白天會到戶外勞動,我反而在那樣的環境下鍛鍊了身心」,蔡焜霖解釋,一起被關的人,很多是優秀且富正義感的知識分子或前輩,和他們朝夕相處的那段時間是身教、言教,「對我而言,算是很幸運的事,一種求之不得的機會」。

蔡焜霖覺得,在綠島服刑時比出社會還輕鬆,「反正大家都被判罪了,只有認命」,服完刑後出社會,要面對的事情更多,那才是辛苦的開始。

蔡焜霖在關押時期,認識難友蔡炳紅,兩人成為好友常一起在山上與海濱歌唱。後來蔡炳紅傳遞紙條寫歌詞鼓勵台南同鄉,該紙條卻被管理者搜到。當局認為蔡炳紅意圖在獄中叛亂,這起事件就是「綠島新生訓導處再叛亂案」。

蔡焜霖表示,這起事件原本只讓蔡炳紅「原刑期執行完後再加感訓3年」,之後上呈總統府改批「嚴予複審」,複審結果是同案10餘人全被判死刑。

這段過往直到現在仍常在午夜夢迴想起,當年在綠島的好友們,是我心中的痛」,蔡焜霖說,除了台南師範學校畢業的蔡炳紅當時才18歲,還有我台中一中學長楊俊隆、17歲新竹女中的高中女生,「當時我們是一群熱愛讀書又天真的年輕人,他們被判了死刑,其實我心裡一直很痛」。

蔡焜霖提到,2008年北京奧運上那名小女孩唱的歌曲「歌唱祖國」,就是蔡炳紅當年在紙條上所寫的歌詞。「我聽到這首歌,心都在滴血,因為這些年輕人原本不用死,而這首歌的歌詞是他們被判死的罪狀之一,也是被判死刑的證據」,而這是他們的青春故事。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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