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有些機構鑒於科技的發展及社會的變遷,致使大學校長承擔的任務及面對的挑戰愈形艱鉅,於是紛紛開設專門培訓大學校長的課程。這些機構中有名者如「美國教育協會」(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ACE)及哈佛大學。「美國教育協會」規劃的課程(名之為Fellows Program)吸收有志於高等教育領導工作的學員,時間可長達一年;除上課研習外,更安排有大學校長及部會首長級的導師指導,見習與實習也是課程的一部分。在哈佛大學為期一週的研討課程中,參加的學員或者是大學校長的當選人,或者是就任大學校長未滿一年的人;他們研習的內容包括了大學與大學董事會的關係、募款事宜、學術領導、策略規劃及大學校長的公共角色等等;除了相關技能及知識的學習,哈佛大學也希望透過這課程能讓學員結識同道,方便而後經驗及知識的交換。
假如我們知道了體質較為良好的歐美大學在大學校長的遴選及養成上如此的慎重其事,我們怎麼不會為今天臺灣的大學在同樣事情上的輕率態度而擔心憂慮呢?管中閔歷經萬難才得就任臺大校長,在這情況下,我們一則希望他能避免可能會有的忿懥之情,而能以心平氣和的態度來治理臺大,一則也希望在他校長任內能為臺灣的高等教育多盡些心力。國內本來就沒有專門研究高等教育的學術單位,從拔管事件來看,國內大學校長的遴選及養成也都是問題。不知管校長在任內,能否在臺大成立研究高等教育的學術機構,並能以臺大校長應有的高度及一己的切身之痛,致力於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精進及大學校長養成制度的建立。
*本文原刊《通識在線》,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