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盟另以去年2個月內開出近3萬張罰單的鳳山維武路相機、近來又悄悄開機的決策轉折爭議指出,道安委員最初會勘說「分析肇事資料,認為照相機設置地點無法提升行車安全,要求對地點再評估」,第二次會議變成「維武路測照設備既已裝設便不宜移除」,第三次會議再決議「本案尊重警察局設置測速照相的專業」,讓他必須嚴肅質疑此一立場反覆的決議過程,以及道安委員驚覺高雄測速照相機運作數十年來,竟未規範設置程序的標準作業流程,佐證現階段瘋狂設置取締照相機,顯然已背離交通安全教育目的。
郭建盟認為,高雄測速照相機全國最多,交通不見得好。他要求汽燃費補助款與取締照相應立即脫勾,並仿台南、台北裝設「測速顯示系統」,將車輛車速即時顯示在LED 看板上,同時顯示出「超速、減速」字樣,讓疏忽速限的駕駛在速限內行駛,達到執法前的教育功能,同時呼籲交通局將設置程序,自警察局內部程序提升到自治條例位階,研提「高雄市交通違規取締照相機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自制管理,為相機設置訂定嚴格標準程序、及上限數量,以杜絕預決算與市庫收入連結、並啟動開罰前做好教育宣導、新設相機送議會備查等,一來洗刷黑箱設置政府搶錢惡名,更別讓高雄測速相機無止無境的設置下去。
交通局長陳勁甫答詢表示,設置測速照相機預算是否與交通部汽燃費補助脫鉤,將提道安會報討論;至於將設置程序提升到自治條例位階,則尊重議員意見,會著手研究。陳勁甫強調,設置測速相機的原意是提醒用路人做好速度管理,相關設置作業程序、公告、及相機前之警示牌的執行不周,將會與交通大隊研擬補足,以打造更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交通警察大隊澄清表示,高市測照桿數量目前實際運作者僅190支,警察局網站上所公布的設置地點,部分因機型老舊已停用,但因位於易生事故、或易超速、闖紅燈路口段,對於駕駛人仍具有警示及赫阻違規作用,對於發揮維持行車安全及防制事故之相當功效,因此併同公告。
交通大隊並澄清說,絕無「設置測照桿是為花光汽燃費補助預算」情事,市府設立超速及闖紅燈照相桿,是基於道路安全來評估,道安會議也要求以「易肇事路口」為優先設置地點。雖然歷年來民代及市民陳情設置皆「求過於供」,但市府仍謹守道安會議的設置標準。道安會議也要求警察局每半年檢討提出移置照相桿計畫,將照相桿移至沒有設置的易肇事路口,充分運用有限資源。